对每位随访观察患者均应询问一般情况及临床症状,并进行包括详细神经系统检查在内的物理体格检查。
3.3 实验室检查
血,尿常规;肝功,血氧饱和度,血钾,血常规;心电图;脑电图;脑影像学检查:CT或MRI,大脑诱发电位,可根据病情选作。
4 其他
附录13:
路易氏气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
路易氏气; 2-氯乙烯基二氯胂; Lewisite; 2-Chlorovinyldichloroarsine; 2-Chlorovinylarsinedichloride; Dichloro(2-chlorovinyl)arsine; CAS:541-25-3是一种很强的细胞毒,又是血管毒,对毛细血管有强烈的毒性。治疗有特效解毒药-二巯基类药物。
1 概述
1.1 理化性质
纯品为无色油状液体; 工业品呈深褐色,有天竺葵叶汁气味。分子式C(2下标)-H(2下标)-As-C(l3下标)。分子量207.31。相对密度1.888 g/ml (20/4℃)。凝固点-13℃。冰点-18℃。沸点190℃(部分分解)。蒸汽密度7.2 g/l。蒸汽压0.053 kPa(0.4mmHg 20℃)。挥发度4.7mg/l(20℃)。难溶于水; 易溶于汽油、煤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易被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硝酸、次氯酸钙、碘等氧化剂氧化形成无糜烂作用的氯乙烯胂酸。与水作用很快形成固体的氯乙烯氧胂,失去其挥发性,但仍有强烈的毒性和皮肤糜烂作用。极易被苛性碱破坏,生成乙炔等产物。此反应可作为鉴定反应的基础。
1.2 毒性
人吸入LCLo: 6 ppm/30M。大鼠经皮LD50: 15 mg/kg。小鼠经皮LD50: 12 mg/kg。兔经皮LD50: 4 mg/kg。属高毒类。本品的毒理作用与三价无机砷有许多相似之处。它是很强的细胞毒,又是血管毒。在体内能与酶的巯基结合,使其失去活性。在体内已知有20多种巯基酶,例如琥珀酸脱氢酶、尿素酶、羧酶、组织蛋白酶等都可被其抑制。如与丙酮酸氧化酶体系中的巯基结合时,丙酮酸的氧化即受到抑制。神经系统(特别是大脑)以及其他组织中都有这种酶存在。此酶受到抑制后,产生糖代谢障碍,因而影响神经系统和其他组织的正常功能。此外,对毛细血管有强烈的毒性。中毒时,毛细血管极度扩张,特别是内脏部分的毛细血管。随后小动脉也发生损害。所以除皮肤损伤发生严重水肿和出血外,内脏器官和神经组织也有广泛性出血、水肿或积液,并易发生循环系统衰竭和肺水肿。
1.3 接触机会
路易氏气为化学武器中糜烂毒剂代表之一。在敌人使用毒剂袭击时,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大量中毒伤员。主要经眼、呼吸道、皮肤吸收引起中毒,亦可经消化道(误食染毒食物与水)引起中毒。
1.4 中毒的临床表现
路易氏气对局部刺激作用强烈,潜伏期短,病程经过急剧,发展迅速,但恢复较快。
a) 皮肤损害特点 液滴态路易气接触皮肤后10-20秒就感到针刺样疼痛,并随着毒剂的渗入而加剧。红斑鲜红,界限不明显,伴有水肿和点状出血。水泡极度膨胀。水泡液呈血性混浊。
b) 眼损伤特点 无潜伏期,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炎症时间短。重者出现强烈的疼痛感,有严重的充血和水肿。液滴态路易气进入眼内如未及时处理,会导致角膜坏死和玻璃体流出以致失明。
c) 呼吸道损伤特点 无潜伏期,有呼吸道刺激症状。严重中毒者常发生肺水肿并伴有胸膜渗出。
d) 经口中毒的特点 数分钟之后发生剧烈的疼痛和无法控制的呕吐。有时呕吐物混有血液。较严重损伤时,主要病变是胃肠粘膜急性炎症并有出血和溃疡。
e) 全身吸收中毒的特点 发展迅速,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肺部易受损害。严重中毒者首先出现中枢兴奋、流涎、心动过速、呼吸短促、恶心及呕吐。以后转为中枢抑制、无力、淡漠。由于毛细血管通透性发生变化,大量液体渗出,引起肺水肿、血液浓缩、休克和死亡。不死亡的伤员可能发生溶血而引起溶血性贫血。此外,还可出现白细胞减少、代谢障碍,包括蛋白质分解增加,尿中非蛋白氮增高。
1.5 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诊断依据:
a) 中毒史 有接触路易氏剂的历史。现场毒物侦检,对空气、服装、可疑饮用水或食物的化学侦检,均可发现路易氏剂。
b) 临床特点 经过一定潜伏期后出现皮肤、眼、呼吸道等多器官损伤和全身吸收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是本品吸收中毒的早期症状,结合其它情况可进行诊断。
c) 毒剂鉴定及检验 对呼吸道损伤的诊断应注意以下几点:(1)染毒后如很快出现呼吸道症状,应考虑有重度呼吸道损伤。(2)颜面广泛染毒时,应考虑有呼吸道损伤。
d) 皮肤水泡液、尿、血液及经口中毒的呕吐物中可检出砷。全身吸收中毒发生急性肺水肿时,可有血液浓缩的血液学及生化改变及血流动力学改变。
与硫芥相鉴别:
临床表现
| 路易气
| 硫芥
|
接触时感觉
| 有灼热和刺痛
| 无感觉
|
潜伏期
| 无或很短10-20分钟
| 液态2-6小时
|
气味
| 天竺葵叶汁气味
| 大蒜气味
|
红斑
| 鲜红、痛,界限不明显,水肿严重,有出血点
| 暗红,微痛,界限明显,水肿轻,一般无出血点
|
水泡
| 血性混浊,只形成一个大泡
| 淡黄透明,小水泡后融合成环状水泡
|
溃疡
| 鲜红色,深,底部有多数出血点
| 苍白色,有个别出血点
|
愈合
| 快
| 慢
|
色素沉着
| 无
| 有
|
全身吸收作用
| 显著,即过急剧
| 较差,病程较慢
|
1.6 急救:
迅速及时地自救、互救。路易氏气穿透力强,故吸收较硫芥更快,因此更应尽快消毒。
a) 皮肤染毒:用纱布蘸去皮肤上毒剂,打开皮肤消毒包(内装70ml消毒液,可消毒1000c㎡)。对染毒伤口,可用洁净水或尿冲洗。周围皮肤用4~5%氯胺酒精溶液清洗。四肢伤口上端扎以止血带。
除硫芥应用的消毒剂以外,还可用3-5%二巯基丙醇(BAL)油膏对皮肤进行消毒,其优点是它能透过皮肤,对进入深层组织的毒剂发挥作用。
b) 眼染毒:可用2%碳酸氢钠或大量清水洗眼。角膜损伤时冲洗要缓慢,以免加重损伤。眼部消毒用3%BAL软膏涂入结膜囊内,轻揉眼睑1分钟,后用净水冲洗半分钟。在染毒的后1分钟内应用,几天后可完全恢复;10分钟后应用,则愈合较慢,并可发生视力障碍;30分钟以后应用则无效。
c) 呼吸道染毒:可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洗鼻,漱口或雾化吸入。剧烈咳嗽,可用可待因止咳或用抗烟剂(配制:乙醚20ml加氯仿及酒精各40ml,再加入氨水5~10滴,混合制成)雾化吸入。严重喉部阻塞或突然发生严重呼吸困难时,应及时气管切开,取出气管内的伪膜。
d) 全身吸收中毒:应早期使用解毒剂。5%二巯基丙磺酸钠2.5~5ml肌注,每日3~4次; 第二天2~3次;第3~7天,每日1~2次。二巯基丁二酸钠,首剂1~2g,随后间隔1~2小时,连续4~5次。应注意防止循环衰竭和肺水肿。(参阅砷中毒)
e) 误服染毒食物等:立即催吐,可用2%碳酸氢钠或0.02%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并口服活性碳。经急救洗胃后,可口服5%二巯基丙磺酸钠20ml。
f) 皮肤灼伤:对症治疗。
2 监测与预警
职业病防治机构应掌握本地区可能发生路易氏剂袭击的场所。对本地区信息报告定期分析,如发现有路易氏剂,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黄色预警),路易氏中毒信息报告有明显上升趋势,如成倍增加,应立即发出预警信号(橙色预警)。在2小时内接到2例以上中毒或出现中毒死亡疑为路易氏剂的紧急信息报告后须立即发出预警信号(红色预警)。
医疗机构在短时间内(1~2h)接诊到疑似路易氏剂中毒病例,应立即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接诊到1例中毒病例应发出预警信号(黄色预警),接诊到2例中毒病例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橙色预警),接诊到3例以上或有死亡病例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红色预警)。
3 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1 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
事故发生后,首先搜查、封闭路易氏剂的来源。立即向危险区域送风,稀释局部空气路易氏气浓度。救助者佩戴有效的过滤式防毒面罩或供氧式防毒面罩进入现场将中毒者移至上风向安全区域。若情况紧急,危险区域范围小,缺乏防毒面罩,救助者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系好安全带、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屏住呼吸,把中毒者移至安全区域,然后进行紧急医学处理(在现场急救点进行现场急救)。
现场调查人员进入现场采样和调查,需要佩戴有效的过滤式防毒面罩或供氧式防毒面罩。
3.2 现场调查内容
a) 毒源调查:在被袭击的地方进行搜查,特别是容易造成播散的某些地方。
b)中毒事件情况调查:调查对象应包括在事故现场工作的人员、保安录像等。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中毒人数,中毒的主要症状,可疑罪犯,中毒事故的进展情况,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3.3 中毒事件的确认标准
a)所有中毒患者有某种气体的共同接触史。
b)中毒患者出现以皮肤、眼、呼吸道的多器官损伤和全身吸收中毒的典型症状。
c)中毒患者所处场所空气采样测出路易氏气体;或患者接触后迅速出现上述临床表现;皮肤水泡液检查出砷;三项均符合可确定为路易氏剂事件。
3.4 中毒事件的鉴别诊断
a)传染病疫情: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乙型脑炎疫情。
b)其他急性中毒事件:如硫芥。
c)心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急性心肌梗塞。
3.5 提出现场控制措施的建议
经现场调查初步确认为路易氏剂后应采样测定路易氏剂浓度,并继续采用送风措施稀释空气中的路易氏剂浓度,所有接触到路易氏剂者都应被列为观察对象作应急体检,并进行至少48h的医学观察。
4 中毒样品的采集与检测
4.1 采样样品的选择
皮肤水泡液、尿、血液及经口中毒的呕吐物中可检出砷,对确定诊断有帮助,且应采集中毒者接触的空气样本。
该军用毒气的采集应该通知军队防化部队进行
5 中毒现场的医疗救援
5.1 现场检伤分类
(1)绿标 为轻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头晕、头痛、多汗、胸闷、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腰痛、视力模糊、全身乏力、精神萎靡等症状;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表现。
(2)黄标 为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步态蹒跚,嗜睡或意识模糊,甚至昏睡和谵妄,癫痫样抽搐,精神症状明显;轻度紫绀、气急、哮喘、明显咳嗽咯痰;脉搏大于12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1秒,大动脉搏动微弱;畏寒发热、皮肤黄染。
(3)红标 为危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昏迷,癫痫持续状态;重度紫绀,三凹征明显,鼻翼扇动,呼吸大于30次/分,剧烈咳嗽并咯大量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哮喘持续状态。
寒战高热,脉搏小于50次/分或大于15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2秒。
(4)黑标 为濒死或死亡患者,同时具备下列指标:
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
5.2 现场医疗救援
5.2.1 轻症患者--绿标
a)脱去污染衣服,保持安静,卧床休息,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b)对症治疗:躁动不安者肌内注射地西泮5mg或苯巴比妥0.1g;咳嗽、气紧者吸氧,用惠菲宁(美敏伪麻碱溶液)10ml,一日三次,无痰剧烈咳嗽可用磷酸可待因15~30mg,一日三次。结膜充血、流泪可用红霉素眼药水和氢化可的松眼药水交替滴眼。
5.2.2 重症患者-黄标
a)吸氧。
b)地塞米松10mg加于5%葡萄糖液250ml静滴或加于5%葡萄糖液20-30ml静注。
c)镇静、止咳等对症治疗。
d)施普善(脑活素)10-30ml加于5%葡萄糖液250ml静滴,胞二磷胆碱0.5g加于5%葡萄糖液250ml静滴。
5.2.3 危重症患者-红标
a)猝死病例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每分钟60~80次),并静注肾上腺素1mg、异丙肾素1mg、阿托品1mg、可拉明0.375g、洛贝林3mg直至自主呼吸恢复和心脏窦性自主心律恢复为止。
b)5%碳酸氢钠200ml静滴,纠正酸中毒。
c)保持呼吸道通畅。
d)地塞米松20~80mg加于5%葡萄糖液250ml静滴或加5%葡萄糖液20ml静注。
e)施普善(脑活素)30ml加于5%葡萄糖液250ml静滴,胞二磷胆碱0.75g加5%葡萄糖液250ml静滴。
5.3 患者转送
a)红标患者在中毒现场急救点进行急救处理,心跳呼吸恢复后或症状得到初步控制后立即转送有高压氧(HBO)治疗条件的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b)黄标患者给于现场急救措施后立即转至有高压氧(HBO)治疗条件的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c)绿标患者给予现场救治措施后,首先应在中毒现场急救点留置治疗和医学观察,在黄标和红标患者转送完毕后,在转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6 医院内的医疗救援
6.1 核实中毒患者的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
中毒患者送到医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接收,急诊科救治医生与救护车负责转送的医生对中毒患者进行交接后,当即通过向中毒患者或陪患人员询问病史及体检,核实中毒患者的诊断,并进行病情的诊断分级(诊断与分级标准见附件4)。
6.2 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急诊科对所接收的中毒患者核实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后,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将患者送往不同科室进行进一步救治。轻度中毒患者可在观察室留观,中度中毒患者可送入普通病房住院治疗,重度中毒患者立即送至危重症监护病房抢救。(具体治疗方案见附件5)
7 卫生学评价
中毒事件现场立即进行路易氏气体采样并送相关实验室检查,现场路易氏剂经稀释处理后,应再次测定路易氏剂浓度,路易氏剂产生的原因消除后,达安全范围,人员方可进入。
8 应急反应的终止
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条件:路易氏剂的产生源已消除,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并且原有中毒患者均得到很好救治并且病情稳定在48小时以上。
附件1:
正确使用路易氏气中毒事件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说明
1.路易氏剂袭击事件多发生于人流密集地方,病员较为集中,发病迅速,后果严重,常在接触后立即发病或接触数分钟、数十分钟发病,生活环境中非职业性接触引起的路易氏剂中毒相对较少,但发病都很迅速,后果严重,现场的及时救助,对挽救病人生命非常重要。
2.在事故情况下,当时的现场浓度往往无法测定,模拟也较困难,只要是患者所处的环境测得路易氏剂,或患者当时在现场迅速出现皮肤、眼、呼吸道及全身症状,首先要考虑路易氏剂中毒的可能性,要按路易氏剂中毒抢救处理。
3.路易氏剂事故现场救助需注意自身防护,绝不能在无任何防护的情况下到现场救助中毒者,这对于避免发生多人路易氏剂中毒非常重要;中毒者呼吸停止,抢救时尽量采取人工呼吸器,避免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以防止救治者发生中毒。
4.红标患者应在现场急救点抢救,待患者自主呼吸和自主心律恢复后进行转运,所有负责转运的救护车必须有随车医生和护士,并配有相应的抢救设备,药物和抢救用品。
5.高压氧治疗在急性中、重度患者的抢救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中、重度中毒的接诊医院必须具备的条件。
6.二巯基类药物对路易氏剂有解毒作用。
附件2:
军用毒气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一.军事毒气侦毒箱
1.原理:
军事毒气侦毒箱是基于化学比色法的检测原理,不同的毒物与显色剂反应后变也特定的颜色,由颜色的深浅,再与相应的色阶进行比较进行定量。
2.测定:
将检测管两端用在切割孔上折断,然后将检测管插入采样器中采样5分钟,采样完毕后用针头刺破显色剂进行显色定量。
二、手持式检测仪器(ChemPro100手持式军事毒气检测仪)
1.原理:
基于开放式离子移动能谱探测(IMS)技术之上的传感器,其显示屏可提供气体浓度柱状图、所探测的化学试剂种类、特征、剂量变化趋势等信息。
2.测定:
现场测定直接读数。
3.探测能力
毒剂类别
| 最低探测值
|
塔崩
| 0.004mg/m3
|
沙林
| 0.003mg/m3
|
梭曼
| 0.005mg/m3
|
甲氟磷酸环己酯
| 0.005mg/m3
|
维埃克斯
| 0.005mg/m3
|
芥子气
| 0.20mg/m3
|
路易氏气
| 0.01mg/m3
|
氢氰酸
| 20.0mg/m3
|
三.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Inficon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可用于现场检测、鉴别和定量有毒的工业化合物(TICs)和生化武器制剂(CWAs),随时随地提供需要的结果。GC/MS是基准,以当前分析技术的最高精度,正确鉴别有机化合物。使用HAPSITE化学物鉴别系统,可在数分钟内取得结果,作出与生命、健康、安全和环境有关的关键性决定。
2.Viking仪器公司已经开发成功的战场用检测和鉴别化学战剂的移动式系统。其全部部件都装在军用加固的箱子中。这些箱子已模块化以便使仪器既可用在装甲车上,又可用在高速机动的多功能轮式车上。当车辆在行进中,通常使用直接的MS分析,就能在几秒钟内完成快速的侦检。由于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和通过化学战剂库对化合物进行实时鉴别能力,这种移动式GC/M系统对于战场上化学战剂的监测来说,具有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四、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光谱仪
近年来便携式FTIR的出现,给“反恐”和“防化学武器”提供了新的监测手段。战争中使用的战剂包括神经性、糜烂性、全身中毒性、失能性、窒息性、刺激性等以及其它的植物杀伤剂6大类,可被FTIR定性鉴定的有:沙林1019、1304、926cm-1,维埃克斯2979、1049、941cm-1,梭曼1019、1304、1327cm-1,塔崩1042、1003、1327cm-1,光气848、1828、2362cm-1,氢氰酸3342、3280、1435cm-1,氯化氰2220、2584、2998cm-1,芥子气1212、1296、2972cm-1,路易氏气1559、934、1628cm-1。便携式FTIR主要是对气体污染物进行测定,由芬兰生产的GAS2MET2DX具有较强的软件和硬件配置。GASMET2DX仪器设有4~10m的固定光程,可使用交直流作为工作电源。内置红外吸收特征标准谱库,其计算机分析软件具有谱库自动查询功能,可以从基本光谱库中自动匹配出适合的气体成分,对未知气体进行识别,可以同时显示50个成分的分析结果和吸收曲线。仪器的响应时间从5~120s,测量气体浓度从mg/m3至百分含量。测量精度为:检出限小于2%最小标定量程,大多数组分的检出限都低于1mg/m(3上标);线性偏离小于2%量程;总交叉干扰小于4%量程,实现了现场快速测定和在线实时监测,是反恐怖活动中对化学战剂的识别与监测的有效工具。
五、军用毒气实验室检测方法
气体用气袋采集后直接进样分析或经吸附剂及吸收液采集后送至实验室,经解吸或必要的衍生化后用气相色谱或气相色谱-质谱仪检测。但由于有些原始军用毒气是挥发性很强的气体,在事故发生后一般很难在空气中检测到,有可能在受污染水、土壤、粮食等中经过溶剂萃取等处理手段检测到其原形或分解产物。
附录14:
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有机磷酸酯农药(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s) 主要用作农业杀虫剂,少数品种用作杀菌剂、除草剂或脱叶剂等。其化学结构式为(RO)(2下标)P(O)X或(RO)(2下标)P(S)X。式中RO大多为甲氧基或乙氧基,亦可为苯基或其他基团;X为烷氧基、芳香基、卤基或杂环取代基。本技术方案主要针对具有抑制胆碱酯酶(ChE)活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引起的急性中毒事件。
1 概述
1.1 理化性质
本类农药除少数为固体外,多为易挥发的油状液体,有异臭;大多数不溶于水或微溶于水,而溶于多种有机溶剂;一般对光、热及氧较稳定,但遇碱性物质易分解破坏。进入市场的成品剂型有乳剂、油剂、粉剂、喷雾剂和颗粒剂等,可采用喷洒、熏蒸、拌种、浸种、涂茎等方式施药。常见有机磷杀虫剂的理化性质见附件2。
1.2 毒性
有机磷杀虫剂的毒性与其化学结构、侵入途径等有密切关系。按照WHO推荐的农药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 WHO/PCS/92.14),大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属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类(表1),不仅经口毒性很大,而且几乎所有品种都有很高的经皮毒性作用。
表1 有机磷杀虫剂的危害分级
极度危害类 (I a)
敌虫畏 (chlorfenvinphos),氯甲磷 (chlormephos),氯甲硫磷 (chlorthiophos), 内吸磷(demeton),甲氟磷 (dimefox),乙拌磷 (disulfoton),苯硫磷 (EPN),克线磷 (fenamiphos),丰索磷 (fensulfothion),地虫硫磷 (fonofos) ,速灭磷 (mevinphos), 二噻磷 (mephosfolan),对硫磷 (parathion),甲基对硫磷 (parathion-methyl)、硫环磷 (phosfolan),甲拌磷 (phorat e),发果 (prothoat e),磷胺 (phosfamidon),八甲磷 (schradan),硫特普 (sulfotep), 特普 (TEPP),特丁磷 (terbufos), 壤虫磷 (trichloronat)
|
高度危害类 (I b)
敌敌畏(dichlorvos) ,丁烯磷(crotoxyphos) ,百治磷 (dicrotophos),敌瘟磷 (edofenphos),倍硫磷 (fenthion), 甲基内吸磷 (demeton-methyl) ,甲基保棉磷 (azinphos-methyl), 乙基保棉磷 (azinphos-ethyl), 甲胺磷 (methamidophos), 久效磷 (monocrotophos), 氧乐果(omethoat e), 嘧啶硫磷 (pirimiphos-ethyl), 甲基乙拌磷 (thiometon),三唑磷 (triazophos),蚜灭多 (vamidothion)
|
中度危害类 (II)
杀螟硫磷 (fenitrothion),皮蝇磷 (fenchlorphos) ,二嗪磷 (diazinon),乐果 (dimethoat e), 伏杀硫磷 (phosalon e), 二溴磷 (nale d),喹硫磷 (quinalphos), 氯蜱硫磷 (chlorpyrifos)
|
轻度危害类 (Ⅲ)
乙酰甲胺磷 (acephat e),溴硫磷 (bromophos),马拉硫磷 (malathion),辛硫磷 (phoxim), 双硫磷 (temephos),杀虫畏 (tetrachlorvinphos ),敌百虫 (trichlorp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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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接触机会
在有机磷杀虫剂的生产、包装、贮存、搬运、供销的各个环节,以及农、林业防治病虫害,环境卫生用于防治蚊、蝇等卫生害虫过程中,从事有机磷杀虫剂的配制、喷洒、涂茎、施药工具修理等劳动者,可经皮肤污染和呼吸道吸入引起职业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此外,误服、误用、污染食物或自服等,可经口引起生活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滥用有机磷治疗皮肤病或喷洒、浸泡衣物灭虱,可经皮吸收发生中毒。
1.4 中毒临床表现
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是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有机磷杀虫剂后,引起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有机磷杀虫剂对神经系统毒作用可有三种临床表现,即抑制体内乙酰胆碱酯酶(AChE)引起的急性胆碱能兴奋或危象,表现为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表现为屈颈肌和四肢近端肌肉、脑神经支配的肌肉、以及呼吸肌的肌力减弱或麻痹;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表现为肢体远端为重的运动及感觉障碍。
有机磷杀虫剂急性中毒事件院前和院内医疗卫生应急处理主要涉及急性中毒和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1.4.1 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 急性中毒潜伏期与有机磷杀虫剂侵入途径、品种、剂量及机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经皮肤接触中毒者多在2-6小时发病,经口服中毒者多在数分钟至1小时内发病,经呼吸道吸入者潜伏期亦较短。不需代谢活化直接抑制ChE活性的敌敌畏、甲胺磷等中毒,发病较快;反之需经代谢活化的马拉硫磷、乐果等中毒,发病相对较缓慢。吸收量越多,发病越快。一般讲,潜伏期越短,病情越重。
急性有机磷中毒临床上主要出现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三方面的症状与体征。
(1)毒蕈碱样症状与体征:恶心、呕吐、流涎、腹痛、腹泻、多汗、视物模糊、瞳孔缩小、心率减慢、呼吸道分泌物增多等,严重者出现肺水肿,大小便失禁。
(2)烟碱样症状与体征:出现肌束震颤,多见于面部肌肉、胸大肌和四肢肌肉,重者全身肌肉强直痉挛。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与体征:头痛、头晕、乏力、焦虑、烦躁、意识模糊,重者出现昏迷、抽搐、中枢性呼吸衰竭等。
经皮吸收中毒者,首先出现多汗、流涎、烦躁不安。由呼吸道吸入中毒者,视物模糊和呼吸困难出现较快。经口中毒者,往往以恶心、呕吐、腹痛为首发症状,接触量大者迅速陷入昏迷,并可发生肺水肿,出现发绀、呼吸困难、两肺满布湿啰音等。在发生肺水肿和意识障碍等严重中毒者,常可合并脑水肿、心肌损害或心律失常等。少数经口中毒重症患者尚可出现肝功能异常,个别可合并急性胰腺炎。
1.4.2 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某些品种有机磷(如倍硫磷、乐果、氧乐果、敌敌畏、马拉硫磷、二嗪磷等)急性重度或中度中毒后1~ 4天,个别发生在第7天,患者急性胆碱能危象已基本消失,意识清醒,却出现脑神经支配的肌肉、屈颈肌和四肢近端肌肉,以及呼吸肌的力弱或麻痹为特征的临床表现。因其发生在急性胆碱能危象消失之后和迟发性周围神经病之前,临床上以肌无力为主要表现,故称之为“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可危及生命,如未及时发现并迅速救治,病死率高,必须提高对该综合征的识别和警惕。
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主要有下述三组肌肌肉的力弱或麻痹为特征的临床表现。
(1)屈颈肌和四肢近端肌肉对称性肌力减弱:肌力常为2-3级,致平卧时不能抬头,上肢和下肢抬举困难,四肢肌张力偏低或正常,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不伴有感觉障碍。
(2)脑神经支配的肌肉无力:常可累及第Ⅲ- VII及第IX- XII对脑神经支配的部分肌肉,出现睁眼困难、眼球活动受限、复视、咀嚼无力、张口困难、面部表情活动受限、吞咽困难、声音嘶哑,转颈和耸肩无力或伸舌困难等运动障碍。
(3)呼吸肌麻痹:出现胸闷、气短、呼吸肌动度减弱、肺部呼吸音减低、并因进行性缺氧而表现焦虑、烦躁不安、大汗和发绀等,常迅速发展为呼吸衰竭。严重的低氧血症可导致意识障碍,甚至死亡。
2 监测与预警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有机磷杀虫剂生产、贮存、销售和使用情况实行定期信息监测,如发现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机磷杀虫剂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时,应继续跟踪监测和及时开展调查,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当出现3名以上接触者疑似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时,则应及时发出橙色预警信号。
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对中毒信息报告中的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信息定期分析,如发现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信息报告有上升趋势,应及时发出黄色预警信号;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信息报告有明显上升趋势(如成倍增加),须立即发出橙色预警信号。在短时间内(1~2小时)接到同一单位或同一地点3例以上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紧急信息报告后,须立即发出红色预警信号。
医疗机构必须将接诊的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患者情况及时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如1月内接诊的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患者超过10人次,应及时发出橙色预警信号;1月内接诊的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患者超过20人次,应立即发出红色预警信号;短时间内(1-2小时)接诊同一单位或同一地点3例以上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病例或有死亡病例,须立即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发出红色预警信号。
3 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1 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
现场调查人员和现场采样人员进入有机磷杀虫剂生产、储存泄漏现场调查采样时,必须穿戴A级防护服,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眼罩、鞋靴。
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救护和转运急性有机磷中毒患者时,可穿C级或D级防护服、戴医用口罩、防护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
3.2 现场调查的内容
3.2.1 对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泄漏事故的调查 现场调查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应首先找到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安全、卫生部门负责人,说明来意,获得同意和配合,初步了解事故概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能的毒物品种、中毒人数和抢救情况)。若事故现场尚未得到控制,则应对控制事故扩大、救助中毒患者脱离现场、清点中毒人数、分拣病员、急救急送和救援人员的自身防护、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等方面提出意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调查。如事故现场已得到控制,则开展以下调查:
a)向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人员了解该单位原料、产品和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资料;
b)现场观察了解厂房结构、设备布局、化学物跑冒滴漏程度、通风防护状况;
c)了解事故现场毒物或可疑毒物存在状态,并进行浓度检测或(和)采集空气样品带回分析;如现场浓度已被稀释,仍可测定用于评估,也可在事后利用模拟现场进行检测。
d)询问现场目击人员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是否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有否设备故障、有否违章操作,接触毒物的时间、地点、方式,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龄,事故发生时的感觉和印象,主要症状、体征和抢救经过。
e)通过临床资料了解患者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临床诊断以及抢救经过。
f)采集患者的皮肤污染物、血液、尿液,测定有机磷原形或其代谢产物。
3.2.2 对经口中毒事件的调查 在接到中毒报告后,应尽快携带应急处理所需物品前往现场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
a)询问中毒病人及同餐进食而未中毒者进食的食谱,通过分析两组人员进食食物的差别,来确定可疑的中毒食品;
b)向中毒事故有关人员询问就餐的人数,食用食物的来源;
c)对可疑中毒食品的加工过程及其加工场所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可疑中毒食品加工、制作的流程,分析可能存在或产生某种危害的加工操作环节及其危害发生的危险性; 检查食品的原(配)料及其来源,加工方法和储存情况;现场周围环境和生活习惯的调查。
3.3 中毒事件的确认标准
中毒事件的确认应符号以下三条:
a)中毒患者均有确切的有机磷杀虫剂接触史.
b)中毒患者出现以毒蕈碱样、 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临床表现.
c)实验室检查发现血ChE活性降低或血、尿中检出有机磷原形或其代谢产物。
3.4 中毒事件的鉴别
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需要与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急性胃肠炎、中暑、安眠药中毒等事件进行鉴别。与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的鉴别主要依靠接触史,此外,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被抑制的ChE活性恢复较快。与其他常见疾病的鉴别要点见下表。
表 急性有机磷中毒与常见疾病的鉴别要点
项目 有机磷中毒 急性胃肠炎 中暑 安眠药中毒
|
病史
| 有机磷接触史
| 不洁食物史
| 高温接触史
| 服药史
|
多汗
| 明显
| 不明显
| 明显
| 无
|
流涎
| 明显增多
| 无
| 无
| 无
|
瞳孔
| 多缩小
| 正常
| 正常
| 缩小
|
肌束震颤
| 有
| 无
| 可有腓肠肌痉挛
| 无
|
体温
| 正常或稍高
| 常增高
| 多增高,甚至高热
| 多正常
|
血ChE
| 降低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3.5 提出现场控制措施的建议
经过现场调查初步确认为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后,应立即向中毒事件指挥部提出封锁现场、采集工作场所空气样品或泄漏物、收集并封存所有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和其他可能导致中毒事件的物品以及患者呕吐物、血液、尿液和其他救治患者的医疗废弃物的建议;所有直接接触者(包括没有个体防护的调查处理人员)都应被列为观察对象进行至少24小时医学监护。
最终确认为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后,应立即向中毒事件现场指挥部提出处置封存物品的建议,并提供患者呕吐物、血液、尿液和其他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案。
4 中毒样品的采集与检测
4.1 采集样品的选择
中毒患者血液是首选采集的样品。如系经口中毒事件,应加采患者所服食品、呕吐物和洗胃液。并可根据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点和卫生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应采集的空气、水或其他样品。
4.2 样品的采集方法
a)空气样品 参见GBZ/T 160.7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磷农药;
b)血液样品 使用具塞的抗凝试管盛放,采血量为5-10ml;
c)呕吐物、固体食品和半流质食品 使用广口瓶或塑料袋盛放,采样量在50-100g;
d)液体样品(血液除外) 使用具塞或加盖的塑料瓶或桶盛放,采样量在10-200ml。
4.3 样品的保存和运输
所有生物样品采集后宜在4℃条件下冷藏保存和运输,如无条件冷藏保存运输,样品应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在冷冻条件下保存备份的样品3个月,以准备实验室复核。
4.4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4.4.1 血胆碱酯酶活性快速检测:有纸片法(北京海涵时代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胆碱酯酶测定盒)和便携带式胆碱酯酶测定仪法。
4.4.2 蔬菜、水果、粮食、茶叶、水及土壤中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有速测卡法(纸片法)和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具体操作见GB/T5009.199-2003。残留农药检测酶试剂供应商:上海复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金坛市泰纳仪器厂产品:
NC-800A农药残毒快速测定仪,采用酶抑制法,依据国家标准GB/T 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和行业标准NY/448-2001《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能快速检出被测样品的农药残留,广泛应用于蔬菜、水果、粮食、茶叶、水及土壤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
PR-3A智能型果蔬农药残留速测仪采用微电脑进行温度时间控制,配合乙酰胆碱酯酶试纸,LED数字显示被测样品的农药残留情况。本产品广泛应用于蔬菜、水果、茶叶、粮食、水及土壤中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含量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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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实验室检测方法
4.1.1 血液胆碱酯酶测定 国内血液ChE活性的定量检验主要用硫代乙酰胆碱 - 二硫双硝基苯甲酸比色测定法(WS/T67-1996,GBZ52-2002附录B)、便携式胆碱酯酶测定仪法和自动生化仪测定法等。在采集手指和耳垂血标本时,一定要彻底清洗皮肤,预防有机磷污染对测定结果的影响。在进行中毒鉴定时,应采集静脉血检测。血清ChE活性测定主要用作接触的检测,对中毒诊断的价值不如全血ChE和红细胞AChE,故临床上应首选全血ChE和红细胞AChE活性测定指标。
(2) 生物材料中有机磷杀虫剂原形或代谢产物的测定
① 血、 呕吐物和洗胃液中有机磷原形测定:对急性中毒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有帮助,常用带氮-磷检测器或火焰检测器的气相色谱法,前者灵敏度达10-12g,后者可达10-9g。
②尿中有机磷代谢产物测定:主要用作接触指标,如接触对硫磷、 甲基对硫磷和苯硫磷等后尿中对硝基酚含量增高,接触敌百虫后尿中三氯乙醇含量增高等。此外,大多数有机磷杀虫剂经代谢产生烷基磷酸盐或烷基硫代磷酸盐或烷基二硫代磷酸盐随尿排出,它们可用作反映近期和低水平的接触指标。常用气相色谱法检测。
5 中毒现场的医疗救援
5.1 现场检伤分类
5.1.1 绿标 为轻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头晕、头痛、多汗、胸闷、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腰痛、视力模糊、全身乏力、精神萎靡等症状;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表现。
5.1.2 黄标 为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步态蹒跚,嗜睡或意识模糊,甚至昏睡和谵妄,癫痫样抽搐,肌束震颤,精神症状明显;轻度紫绀、气急、哮喘、明显咳嗽咯痰;脉搏大于12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1秒,大动脉搏动微弱;畏寒发热、皮肤黄染;瞳孔缩小。
5.1.3 红标 为危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昏迷,癫痫持续状态;重度紫绀,三凹征明显,鼻翼扇动,呼吸大于30次/分,剧烈咳嗽并咯大量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哮喘持续状态;寒战高热,脉搏小于50次/分或大于15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2秒;瞳孔缩小。
(4)黑标 为濒死或死亡患者,同时具备下列指标:
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
5.2 现场医疗救援
5.2.1 清洗: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物,用肥皂和温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包括皱褶部位)、毛发、指(趾)甲;眼部受污染时,应迅速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0分钟以上,洗后滴入1 %后马托品(homatropin e)数滴。清洗皮肤时,水温不宜太高,以免因皮肤血管扩张而加快农药吸收。
5.2.2 催吐:口服患者,如果意识清楚、生命体征稳定、配合治疗,可以用催吐法使患者呕吐,将胃内农药排出,催吐有机械催吐、温盐水催吐和吐根糖浆催吐等。一般对意识清楚、不能很好配合治疗且强烈挣扎的患者注射阿朴吗啡催吐。催吐时一定要避免呕吐物反流,误被吸入气管。
5.2.3 洗胃:绝大多数口服患者应该立即洗胃。昏迷和短期内可能陷入昏迷的患者洗胃前应先插入带气囊的气管插管保证气道通畅。洗胃必须反复进行,直至洗出液变清、无农药异味为止。总洗胃液量一般为20-30L。常用的洗胃液有温清水、1%-5%碳酸氢钠溶液。用温清水洗胃结束后,可注入5%碳酸氢钠溶液250 ml。服入量大的重症患者,洗胃结束后可将胃管暂留置胃内,以观察流出的液体是否仍有农药,是否需要再次洗胃,也可观察有无胃出血。
5.2.4 给予解毒剂:按病情轻重,给予不同剂量的阿托品和氯解磷定。
5.2.4.1 轻症患者 (绿标)
a) 肌内注射阿托品1-2 mg,1小时后再用0.5-1 mg。
b)肌内注射氯磷定0.5 g,必要时2-4小时后重复一次。
5.2.4.2 重症患者(黄标)
a)立即肌内注射阿托品2-4 mg, 10-20分钟再给1-2 mg。
b)立即肌内注射氯磷定0.75-1.0 g,2小时后重复注射0.5 g。
5.2.4.3 危重症患者(红标)
a)立即肌内注射阿托品5-10 mg,隔5-10分钟重复3~5 mg;
b)立即肌内注射氯磷定1.0-1.5 g,0.5小时后重复注射0.5 g。
5.2.5 对症和支持治疗:及时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病人出现发绀、呼吸困难或停止时,立即给氧和给予机械通气;发现心率紊乱时,作好心电监护,心跳停止时,按常规心肺脑复苏处理。
5.3 患者的转运
5.3.1 红标患者首先应在中毒现场急救点进行急救处理,症状得到初步控制后立即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5.3.2 黄标患者在给予现场急救措施后,立即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5.3.3 绿标患者在给予现场急救措施后,首先应在中毒现场急救点留置进行医学观察,在黄标和红标患者转运完毕后,再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6 医院内的医疗救援
6.1 核实中毒患者的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
中毒患者到达医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接收,急诊科急救组负责医生与救护车负责转运的医生进行中毒患者交接。交接完毕后,急诊科急救组应当立即通过向中毒患者或陪患人员询问病史以及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核实中毒患者的诊断,并按《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GBZ8-2002)进行病情的诊断分级(见附件3)。
6.2 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急诊科对所接收的中毒患者核实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后,应当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将患者送往不同科室进行进一步救治。轻度和中度中毒患者可在急诊科观察病房治疗或送往普通病房住院治疗,重度中毒患者立即送至危重症监护病房抢救。具体治疗方案见附录4。
7 卫生学评价
在封存中毒事件现场并收集所有可疑中毒物品后,应当再次对现场中相关物品进行采样,送相关实验室检测。现场空气中有机磷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或所采样品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开放启用现场。
重度中毒患者治愈后,应进行医学随访观察,每周1次,共4-5次,以观察有否发生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8 应急反应的终止
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条件:
(1)发生中毒事件的来源已经消除,中毒现场环境空气中有机磷浓度低于国家卫生标准。
(2)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48小时以上。
附件1:
正确使用路易氏气中毒事件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说明
1.1 本技术方案适用于具有ChE活性抑制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引起的急性中毒事件处理,不适用于无ChE活性抑制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如草甘磷等有机磷除草剂)中毒事件。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与其他农药混配中毒事件的处理亦可参用本方案。
1.2 当发生以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群发性突发事件,且病例集中在数小时内出现时,应高度怀疑为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
1.3 因投毒、误用、滥用、自杀等原因经口摄入有机磷农药或被污染的食物、饮水等而造成的食源性中毒事件占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绝大多数,但也有用有机磷作为化学恐怖事件的毒剂,如沙林、梭曼、塔崩、VX等可经呼吸道吸入或皮肤吸收造成重大中毒事件。生产和使用有机磷引起的急性中毒也十分常见,但以散发多见,出现群发性严重中毒事件机率较低。
1.4 对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累及者,除进行常规体检外,应重点检查意识状态、心、肺和神经反射,并必须记录有否瞳孔缩小、出汗、流涎和肌束震颤等。
1.5 疑似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病例以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血ChE活性下降,但确诊尚需进行毒物检测,以排除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
1.6 在采集手指和耳垂血标本检测血ChE活性时,一定要彻底清洗皮肤,预防有机磷污染对测定结果的影响。在进行中毒鉴定时,应采集静脉血检测。
1.7 呼吸衰竭是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的主要死亡原因,及时建立人工气道和机械通气在抢救重度中毒患者中具有重要作用,呼吸机是接诊医院必须具备的条件。
1.8 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的最终确认必须有国家认定的实验室毒物鉴定结果支持。对于出现死亡病例,或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发生在特殊场合和人群的事件必须有两家国家认定资格的实验室相同结果的检测报告确认。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不能作为确认依据。
附件2:
常用有机磷杀虫剂的理化性质
名称
| 分子式
| 理化性质
| 常用制剂
|
敌敌畏
| C4H7Cl2O4P
| 纯品无色或琥珀色液体,易挥发,有特殊气味,可溶于多数有机溶剂,对热稳定,能水解,碱性液中水解更快。工业品为黄色油状液体
| 乳油、油剂、烟熏剂、缓释剂
|
内吸磷
| C8H19O3PS2
| 纯品无色油状液体,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遇碱性物质易分解。工业品为浅棕色液体,有特殊恶臭
| 乳油
|
对硫磷
| C10H14O5NSP
| 纯品为几乎无色无臭的液体或白色针状晶体,几乎不溶于水,易溶于除石油类以外的一些有机溶剂,遇碱易分解。工业品为黄褐色液体,有大蒜样臭味
| 乳油、粉剂、颗粒剂、微胶囊剂
|
甲基对硫磷
| C8H10NO5PS
| 纯品为白色晶体,难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甲苯、氯苯等。在中性或弱酸性中比较稳定,遇碱迅速分解。工业品为挥发性小的黄色或棕色油状液体
| 乳油、粉剂
|
杀螟硫磷
| C9H12NO5PS
| 棕黄色液体,微有蒜臭,难溶于水,可溶于甲醇、乙醇等多种有机溶剂,遇碱易分解
| 乳油
|
倍硫磷
| C10H15O3PS2
| 纯品无色、无臭油状液,工业品为棕色油状液,略带大蒜味。微溶于水,易溶于多数有机溶剂。对光、热、碱稳定
| 乳油、粉剂
|
二溴磷
| C4H7 O4P Br2Cl2
| 纯品在室温下为白色晶体,高温下为无色粘稠油状液体。不溶于水,易溶于芳香族烃类,难溶于脂肪族烃类。在无水状态时稳定,在含水状态下可水解,遇碱易分解。工业品为淡琥珀色液体
| 乳油、粉剂
|
苯硫磷
| C14H14NO4PS
| 纯品为淡黄色晶体粉末,难溶于水,能溶于多种有机溶剂。工业品为深黄色液体。遇碱易分解
| 乳油、粉剂
|
乐果
| C5H12NO3PS2
| 纯品为无色晶体,有樟脑样的气味。易溶于乙醇、丙酮、氯代烃,微溶于芳香族烃,难溶于脂肪族烃,遇碱易分解。工业品为白色结晶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硫醇样臭气
| 乳油、粉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