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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1.5.3.3 计算检材中醇含量W(mg/100ml)

  1.5.3.4 计算相对相差

  式中:W1,W2为两份检材平行定量测定的结果,W为两份检材平均值。
  1.6 结果评价
  1.6.1 定性结果评价
  1.6.1.1 本法血、尿中乙醇、甲醇的最低检出限为1ug/ml。正丙醇的最低检出限为10 ug/ml。如果添加于空白检材中20ug乙醇出现相应的色谱峰,而检材未出现相应的醇类色谱峰,可以认为检材中不含醇类,阴性结果可靠。如果添加于空白检材中20ug乙醇未出现相应的色谱峰,而检材未出现醇类色谱峰,属操作有误,阴性结果不可靠,应重新检验。
  1.6.1.2 如果空白检材未见出醇类色谱峰,而检材有醇类色谱峰时。说明空白无干扰,阳性结果可靠,经不同的色谱条件,结果一致时一般可以认定检材中含有某种醇类物质。必要时,用GC/MS确证。
  1.6.2 定量分析结果评价
  两份检材的相对差若不超过15%时,结果按两份检材含量的平均值计算,相对相差若超过15%,需重新进行测定。

2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2.1 原理
  本法利用蛋白沉降剂,使蛋白凝固,经离心后取含醇类化合物的上清液用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与平行操作的醇类标准品比较,以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定性,用内标法以醇类内标物的峰面积比进行定量。
  2.2 试剂与仪器
  气相色谱仪(配置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漩涡振荡器;离心机(4000r/min);
  尖底具塞离心管(5ml);微量进样器
  甲醇标准溶液;叔丁醇;6%高氯酸
  2.3 操作步骤
  2.3.1 样品制备
  取待测全血(或尿液)0.5ml于离心管内,加50ul(2mg/ml)叔丁醇内标液,血样加0.5ml6%高氯酸,用漩涡振荡器混匀,以3000r/min速度离心。
  同时取空白全血(或尿液)两份,其中一份添加内标溶液50ul和乙醇标准使用液20ul(20ug),按上述程序平行操作以进行空白对照和已知浓度对照。
  2.4 检测
  2.4.1 色谱条件
  色谱柱:(1)5%CARBOWAX20M Carbopack(80-120目)2mm×2m玻璃柱
  (2)Porapak S(80-100目)2mm×2m玻璃柱
  柱温: 柱(1)程序升温:始温70℃,速率5℃/min,终点170℃(5min)
  柱(2)程序升温:始温100℃,速率15℃/min,终点200℃

               (10min)
  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  d)

  检测室温:230℃
  汽化室温:210℃
  载气(N2):流速20-35ml/min
  燃气(H2)和空气:流速根据仪器条件选定
  2.4.2 进样
  用10ul微量进样器分别吸取检材的空白对照和已知对照管内上清液1ul注入气相色谱仪中,每个试样进样三次,并注入醇类标准溶液。
  2.4.3 记录与计算
  记录检材及空白添加标准品中乙醇(或甲醇、正丙醇)及内标物峰面积值,填入GC定量分析记录表中,并算出各检材乙醇(或甲醇、正丙醇)及内标物的平均峰面积值。
  2.5 定量分析
  2.5.1 样品制备
  精确吸取待测全血(或尿液)0.5ml两份,分别加入离心管内,加50ul叔丁醇内标液,按2.3.1沉淀蛋白,离心。
  同时取空白全血(或尿液)两份,根据检材中醇含量的多少,添加乙醇(或甲醇、正丙醇)标准使用液20ug-2mg,内标液50ul(100ug)按上述方法平行操作。
  2.5.2 检测
  按2.4 项中所述操作进行
  2.5.3 记录与计算
  按2.4.3
  2.6 结果评价
  2.6.1 本法血、尿中乙醇、甲醇的最低检出限为10ug/ml。如果添加0.5ml空白检材中20ug乙醇未出现相应的色谱峰,而检材未出现醇类色谱峰,属操作有误,阴性结果不可靠,应重新检验。
  2.6.2 如果空白检材未见出醇类色谱峰,而检材有醇类色谱峰时。说明空白无干扰,阳性结果可靠,经不同的色谱条件,结果一致时一般可以认定检材中含有某种醇类物质。必要时,用GC/MS确证。
  2.6.3 定量分析结果评价
  同1.6.2

  附件7:
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醇浓度的测定:甲醇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1 适用范围:


  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醇浓度的测定。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063-1995。

3 原理:


  空气中的甲醇用硅胶管采集,热解吸后进样,经GDX-102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4 仪器:

  4.1 硅胶管,热解吸型,内装200mg硅胶。
  4.2 空气采样器,流量0~500ml/min。
  4.3 热解吸器
  4.4 注射器,100ml、1ml。
  4.5 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5 仪器操作条件:


  色谱柱,2m×4mm,GDX-102;柱温:150℃;汽化室和检测室温度:170℃;载气(氮气)流量:110ml/min。

6 试剂:

  6.1 GDX-102,色谱固定相,40-60目。
  6.2 甲醇标准气:用微量注射器准确抽取一定量的甲醇(色谱纯,在20℃,1ul甲醇为0.7915mg),注入100ml注射器中,用清洁空气稀释至100ml,配成标准气。临用前配制。

7 操作步骤:

  7.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硅胶管放入热解吸器中,进样口端连接100ml注射器,抽气端与载气相连。解吸温度为160℃,载气流量100ml/min,解吸100ml。解吸气供测定。
  7.2 标准系列的制备:用清洁空气稀释标准气成0、0.20、0.30、0.40、0.50、0.60ug/ml甲醇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操作条件,分别进样1.0ml,测定各标准系列。每个浓度重复测定3次。以测定的峰高或峰面积均值分别对应的甲醇浓度(ug/ml)绘制标准曲线。
  7.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仪器操作条件,测定样品和空白对照的解吸气,测得的样品的峰高或峰面积减去空白对照的峰高或峰面积值后,由标准曲线得甲醇的浓度(ug/ml)。

8 计算:


  按公式计算空气中甲醇的浓度
  C=cV0×D ×100
  C -空气中甲醇的浓度,mg/m3
  c -测得解吸气 甲醇的浓度,μg/ml
  100-解吸气的体积,ml
  V0-换算标准状态下的采样,L
  D -解吸效率

9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9.1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打开硅胶管两端,以100m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9.2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打开硅胶管两端,以50ml/min流量采集1-4h空气样品。
  9.3 个体采样:在采样点,打开硅胶管两端,佩带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样口向上,尽量接近呼吸带,以50ml/min流量采集1-4h空气样品。采样后,封闭硅胶管两端,置于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可保存5天。

10 说明:

  10.1 本法的检出限为15×10-3μg/ml;最低检出浓度为1.0mg/m3(以采集1.5L空气样品计)。测定范围为0.02~0.60μg/ml;相对标准偏差为3.5%~3.6%。
  10.2 200mg硅胶的平均穿透容量为0.39mg。
  10.3 乙醇、丙烯腈、丙烯酸甲酯等共存物不干扰本法。
  10.4 本法由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侯树椿和刘明焰同志研制。标准标号为GB/T16063-1995。

  附件8:
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醇浓度的测定:甲醇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1 适用范围:


  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醇浓度的测定。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062-1995。

3 原理:


  空气中的甲醇用注射器采集,直接进样,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4 仪器:

  4.1 注射器,100ml,1ml。
  4.2 微量注射器,10ul,1ul.
  4.3 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5 仪器操作条件:


  色谱柱,2m×4mm,GDX-102;柱温:150℃;汽化室温度170℃;检测室温度:200℃;载气(氮气)流量:35ml/min。

6 试剂

  6.1 聚乙二醇6000,色谱固定液。
  6.2 6201担体和GDX-102,色谱固定相60~80目。
  6.3 标准气:用微量注射器准确抽取一定量的甲醇(色谱纯,在20℃,1ul
  甲醇为0.7915mg),注入100ml注射器中,用清洁空气稀释至100ml,配成标准气。临用前配制。

7 操作步骤:

  7.1 样品处理:
  将采过样的注射器放在测定标准系列的实验室中,垂直放置,供测定。
  7.2 标准曲线的制备:
  用清洁空气稀释标准气成0、0.025、0.050、0.10、0.20、0.30ug/ml甲醇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气相色谱仪调节至最佳操作条件,分别进样1.0ml,测定各标准系列。每个浓度重复测定3次。分别以测定的峰高或峰面积均值对应的甲醇浓度(ug)绘制标准曲线。
  7.3 样品测定:
  用测定标准系列的仪器操作条件测定样品和空白对照气,测得的样品的峰高或峰面积值减去空白对照的峰高或峰面积值后,由标准曲线得甲醇的含量(ug)。

8 计算按公式计算空气中甲醇的浓度


  C= mV ×1000
  C -空气中甲醇的浓度,mg/m(3上标) 
 m-测得的甲醇的含量,ug
  V-进样体积,ml

9 说明

  9.1 本法的最低检出浓度为2mg/m(3上标)(以进样1ml空气样品计);测定范围为5~500mg/m(3上标);相对标准偏差为3.7%~4.3%。
  9.2 本方法的色谱柱不能分离甲醇和乙醇,也可以用FFAP:ChromosorbWAW=10:100填充色谱柱;本方法可使用同类型的毛细管色谱柱。
  9.3 本法由辽宁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程玉琪和曲宁等同志、辽宁省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林树莲和徐志洪等同志研制。标准编号为GB/T16062-1995(甲醇)。

  附件9:
儿童用药剂量简易计算方法

  临床上计算儿童用药剂量,以按照体表面积计算比较精确,但是计算方法相对复杂,在处理突发化学品中毒事件时,可以参照下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剂量通常略低于按照体表面积计算的剂量。
        成人用量×小儿体重(公斤)
  小儿用量= -------------------------
        成人体重(50或60公斤)

  附件10:
急性甲醇中毒的血液透析治疗方案

  甲醇(32D)和甲酸(46D)分子量小、分布容积小、易溶于水、不与蛋白质结合,透析容易清除。没有解毒剂治疗时甲醇的半衰期为14-18小时,当用乙醇为解毒剂(乙醇血清浓度为100mg/dl)时甲醇的半衰期为40-50小时,当用甲吡唑为解毒剂时半衰期延长到原来的4-6倍。
  1.透析的作用: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清除甲醇和毒性代谢产物甲酸,缩短住院时间。
  2.透析方式的选择:血液透析在清除甲醇及其代谢产物-甲酸方面优于腹膜透析,首选血液透析。
  3.血管通路:通常用中心静脉置管术,首选颈内静脉、其次为股静脉。
  4.透析器:无特殊要求,一般选择膜面积大、生物相容性好的透析器。
  5.血流量越高、清除效率越高。依据患者心功能的耐受情况,血流量可以在200-300ml/min之间,依据血流量的不同,甲醇的平均清除率为125-215ml/min,例如当血流量为270ml/min时甲醇的清除率为170ml/min。
  6.析液流速:一般为500ml/min。
  7.血液透析的指征:(1)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PH<7.25-7.30);(2)视力、眼底、精神异常;(3)尽管积极支持治疗,病情仍然继续恶化;(4)肾功能衰竭;(5)常规治疗不能纠正的电解质紊乱;(6)血清甲醇浓度大于500mg/L。
  8.透析时间与停止血液透析的指征:停止血液透析的指征是血清甲醇浓度测不出或浓度低于20mg/dl,而且代谢性酸中毒已经纠正。如果血清甲醇浓度很高,则透析18-21小时才能达到停止透析的指征。眼部异常可能是短暂或持久存在的,不应当作为继续透析的指征。甲醇在体内的再分布可以导致血清甲醇浓度升高到20mg/dl以上,通常在血液透析结束后36小时内发生,需要再次进行血液透析。同时,在血液透析停止后12-36小时这段时间内,血清渗透压和电解质应当每2-4小时监测一次。在接受乙醇或甲吡唑治疗的患者一旦血清甲醇浓度降到50mg/dl以下(前提是代谢性酸中毒和渗透压异常已经纠正)时,没有必要继续透析。代谢性酸中毒和渗透压的纠正是停止血液透析的明确指征,尤其是当患者接受乙醇或甲吡唑治疗和血清甲醇或甲酸浓度无法测量时。
  9.低磷血症是长时间透析患者(透析之前患者的血磷是正常的)的少见并发症,严重的低磷血症可以引起呼吸肌无力和血红蛋白与氧的亲和力下降,导致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发生呼吸暂停。由于大多数急性甲醇中毒的患者在开始治疗时有正常的肾功能和正常血磷,强化和延长透析可以导致透析诱导的低磷血症。口服和静脉补充磷是不精确的,需要频繁监测血磷。在碳酸氢盐透析液中加入可溶性磷酸盐疗效确切可靠,具体方法为:酸性液:含磷的碱性液:水=1:1.83:34。 9.46L的碱性液(被稀释为1:19.13)和5.17L酸性液(被稀释为1:35.83)和175.8L水组成190.4L的透析液。磷酸盐用磷苏打-缓冲盐缓泻剂(是NaH2PO4.H2O,Na2HPO4.7H2O的混合物),每毫升包含4.15mmol/L磷和4.82mmol/L钠,60ml的这种磷酸盐加入9.46L的不含磷的碱性液中最终形成190.4L的透析液:钠141mmol/L,钾4.0mmol/L,钙1.75mmol/L,镁0.5mmol/L,氯108mmol/L,磷1.3mmol/L(4mg/dL),碳酸氢根35mmol/L,醋酸4mmol/L,葡萄糖11mmol/L。

  附录6:
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刺激性气体(irritant gas)是指以气体、烟雾等形式侵入机体,对人的眼睛、皮肤,特别是对呼吸道黏膜具有刺激作用,并直接导致呼吸系统结构损伤及急性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大类化学物。刺激性气体是化学工业的重要原料和副产品,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接触刺激性气体的职业越来越广泛,是工业生产中最常见的有害气体。据统计,1989-2003年我国共报告刺激性气体中毒1330起,导致中毒的主要刺激性气体有氯气、氨气、二氧化硫及光气等,以氯气为最多;化学工业是最容易发生刺激性气体中毒的行业,恶性中毒事故多由刺激性气体泄漏所致。因刺激性气体种类多,易扩散,在火灾、爆炸、泄漏等情况下其危害范围不仅仅是事故现场,也常污染现场周围环境,导致事故现场周围人群的群体性急性中毒,影响面广。

1 概述

  1.1 理化性质
  刺激性气体常以气态或液态形式储存,不同种类的刺激性气体分子量、比重、饱和蒸汽压和在水中的溶解度差距很大,液态毒物的气化率也不尽相同。刺激性气体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腐蚀性,易发生泄漏;有些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易发生燃烧爆炸。
  刺激性气体的毒性与理化特性、水中溶解度及腐蚀强度等相关,一般情况下,水中溶解度越大,腐蚀性越强,其毒性越大,对皮肤和黏膜的刺激作用也越强。水中溶解度大的刺激性气体有盐酸、氯磺酸、氨、硝酸、硫酸、铬酸、硫化氢、三氯化硼、硫酸二甲酯(常温下)、甲酸甲酯、氯甲酸甲酯、甲醛、乙醛、三氯乙醛、一甲胺;氨气、硫酸二甲酯、浓酸、一甲胺等的腐蚀性较强。(附件2)
  1.2 毒性
  刺激性气体常以局部损害为主,危害严重时也可引起全身反应。病变部位和程度取决于毒物的水中溶解度和浓度,溶解度与毒物作用部位有关,而浓度则与病变程度有关。
  高水溶性的毒物接触到眼和呼吸道黏膜时,易溶解附着在局部立即产生刺激作用,如:氨、盐酸等;
  中等水溶性的毒物,在低浓度时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而高浓度时则可侵犯全呼吸道,如:氯、二氧化硫等;
  低水溶性的毒物,对上呼吸道刺激性小,易进入呼吸道深部并逐渐与水分作用而对肺产生刺激和腐蚀,常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如:二氧化氮、光气等。
  液态的刺激性毒物直接接触皮肤黏膜可发生灼伤。(附件2)
  1.3 接触机会
  刺激性化学物种类繁多,几乎遍及各种工业,常见于化工、制药、冶炼、采矿、农药、航天等部门,在制造、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均有可能接触到。(附件2)在现代建筑材料、家具、室内装潢等火灾烟雾中也常含大量具有刺激性的热解物。
  由于刺激性气体有易扩散的特性,常易造成群体性中毒,甚至引起严重的社会性灾害事故。
  1.4 中毒临床表现
  呼吸系统为刺激性气体的主要靶器官,可并发心、肝、肾等多脏器系统损害及眼、皮肤灼伤。
  a) 潜伏期 不同种类刺激性气体中毒潜伏期与其在水中溶解度有较密切关系。一般水溶性大的其潜伏期短,起病及病情变化较迅速,甚至可无潜伏期;水溶性小的其潜伏期长,最长可达48~72小时。
  b) 呼吸系统症状 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共同特点为靶器官都是肺,但因不同毒物的毒性作用不同,仍有各自临床特点。
  ⑴ 水溶性强的刺激性气体:
  常见的化学物有氯、二氧化硫、硫酸二甲酯(常温下)等这类化学物。因这类化学物水溶性大,主要作用于上呼吸道,以上呼吸道黏膜的直接刺激损伤作用为主,深部肺组织的损伤相对较小。临床表现以眼部刺激症状及鼻炎、咽喉炎、气管及支气管炎等为主,高浓度吸入时,可引起喉头水肿、喉头痉挛而致明显缺氧、发绀、甚至引起窒息死亡。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⑵ 水溶性弱的刺激性气体:
  常见化学物有光气、氮氧化物、有机氟热裂解气等。因这类化学物溶解度小,经呼吸道进入后,对上呼吸道黏膜刺激性较弱,刺激反应无或较微,能潜入呼吸道深部黏膜,刺激肺泡壁和毛细血管,使之通透性增强,导致化学性肺炎或迟发性化学性肺水肿。临床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胸闷、胸痛、呼吸急促、剧咳、痰多,甚至可咯血等。肺部可闻干、湿罗音,或哮鸣音。血气分析示明显低氧血症。胸部X线显示两肺散在不规则片状阴影,边缘不清,严重者可融合成大片。极严重者可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⑶ 腐蚀性强的刺激性气体:
  常见化学物有氨、氟化氢、氯磺酸等。吸入后除造成眼、皮肤灼伤外,往往合并呼吸道严重损伤。高浓度吸入时,也可导致肺水肿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呼吸道吸入损伤乃一种特殊类型的灼伤,根据腐蚀性刺激性气体中毒的临床特点,其致危原因有① 肺水肿;② 气道黏膜脱落或大咯血;③ 气道持续、反复的严重感染;④ 皮下气肿、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
  c) 其他
  ⑴ 眼损害:可引起急性眼角结膜炎或化学性眼灼伤;
  ⑵ 皮肤损害:可致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化学性皮肤灼伤;
  ⑶ 可发生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心肌损伤(心电图检查可呈ST-T波改变、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等表现)等多脏器损害。
  ⑷ 某些刺激性气体中毒可以哮喘为主,呼气时尤为困难,伴咳嗽、胸闷等。体征两肺弥漫性哮鸣音,呈哮喘性表现。胸部X线可无异常。
  ⑸ 少数可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

2 监测、报告与预警

  2.1 监测与预警
  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突发刺激性气体中毒的监测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刺激性气体的生产、储运、槽罐及其它容器进行综合管理和日常监测;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刺激性气体运输过程的日常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刺激性气体处置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开展调查并继续跟踪监测,开展对毒物浓度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发出预警信号(蓝、黄色预警)。
  2.2 报告与预警
  a) 报告人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任务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人)应当在发现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2小时内将接诊的中毒患者情况及时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当同时出现3例以上中毒患者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需进行应急报告。
  b) 报告内容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及其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接触人员及数量、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情况、以及中毒事件处理情况等内容,还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c) 接报和预警 职业病防治机构接到责任报告单位的报告后,根据情况发出不同级别预警信号。发生急性中毒3人以下的,应发出黄色预警;发生急性中毒4-9人的,应发出橙色预警;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报告的,应发出红色预警。

3 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1 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
  所有中毒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应根据不同气体、不同浓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护服的选用原则应依据泄露化学物的种类、浓度、存在方式及环境条件等综合考虑。对存在腐蚀性气态物质(蒸汽、粉尘、烟雾等)的现场,防护服应耐腐蚀、隔离效率高、具有一定的防水性,衣裤联体,袖口和裤脚口应有较好的密合性。临床急救人员可按C级防护要求(适用于低浓度污染环境或现场支持作业区域)配备个体防护装置。在治疗已脱离污染环境的受害者时,即使受害者所携带的毒物量不足以造成威胁,急救人员的个体防护装置也应符合C级防护要求,现场救援应保持2人以上。(见附件3)
  3.2 现场调查的内容
  a) 人员的准备: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有关人员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b) 中毒概况调查: 调查人员到达中毒现场后,应先了解中毒事件的概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中毒人数、诱因或相关因素、处理经过、现况等。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数统计、检伤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向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建议。
  c) 现场勘察: 勘察内容包括现场环境状况,自然通风排毒措施的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等。有现场时尽早对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检测,并采集样品留实验室分析。如果中毒现场已经遭到破坏,有时也可事后模拟现场进行检测作为参考。
  d) 中毒事件相关人员的调查: 调查现场中毒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中毒事件发生经过,中毒人员接触毒物时间、地点、方式,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工种,中毒的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同时向临床救治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事件发生过程、抢救经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必要时可采集患者血或尿样进行相关检测。
  e) 对现场调查的资料作好记录: 记录好后请受调查的人员签字,并进行现场拍照、录音等。
  3.3 中毒事件的确认标准
  a) 所有中毒患者均有共同毒物接触史;
  b) 中毒患者出现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
  c) 毒物样品在国家认定实验室中检出确定为某种刺激性气体。
  三项均符合可确认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
  3.4 中毒事件的鉴别诊断
  刺激性气体中毒应与内科学上常见细菌、病毒性肺炎,某些有机粉尘所致的过敏性肺炎,因吞吸液体性化学物质引起的吸入性肺炎,群体性癔病,传染性疫情(如禽流感、非典型性肺炎)等相鉴别。还应与皮炎、结膜炎等内科疾病相鉴别。
  3.5 提出现场控制措施的建议
  a)职业性中毒的现场控制措施主要有 ①切断火源、气源,停止导致危害事故的作业;②控制事故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设置隔离区;③强力通风;④禁止缺乏有效防护的人员进入现场;⑤封存导致危害事故的生产原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b)非职业性中毒的现场控制措施主要有 ①切断火源、气源;②控制事故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必要时可设置隔离区;③开放通风;④禁止缺乏有效防护的人员进入现场。
  c) 建议所有直接接触者(包括没有个体防护的调查处理人员)都应被列为观察对象进行至少24小时医学观察。
  (处理方案见附件4)

4 中毒样品的采集与检测

  4.1 采集样品的选择
  必须首先了解事件发生过程和发生地情况后再进行样品采集,采集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采样点,包括在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居民区设置采样点,同时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和采样工具。
  4.2 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
  在采样点,将一只装有5.0ml 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以500ml/min 流量采集10min 空气样品。
  采样后,封闭吸收管的进出气口,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应在48h 内测定。
  4.3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
  是中毒事件中初步筛选毒物类别的常用手段。准确、便捷的现场快速测定是进行现场应急处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为进一步实验室确定毒物类别指明方向。(见附件5)
  4.4 实验室检测方法(见附件6)

5 中毒现场的医疗救援


  现场医疗救援关键在及时,首先采取的措施是迅速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保持呼吸通畅,并注意保暖。必要时迅速给患者戴防毒面具,防止毒气的继续吸入。中毒者呼吸停止,抢救时尽量采取人工呼吸器,避免用口对口人工呼吸。
  当出现大批中毒病人,且医疗救援资源相对不足时,应对病人开展现场检伤分类,优先处理红标病人。
  5.1 现场检伤分类
  (1)绿标 为轻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头晕、头痛、多汗、胸闷、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腰痛、视力模糊、全身乏力、精神萎靡等症状;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表现。
  (2)黄标 为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步态蹒跚,嗜睡或意识模糊,甚至昏睡和谵妄,癫痫样抽搐,精神症状明显;轻度紫绀、气急、哮喘、明显咳嗽咯痰;脉搏大于12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1秒,大动脉搏动微弱;畏寒发热、皮肤黄染。
  (3)红标 为危重症患者,具有下列指标:
  昏迷,癫痫持续状态;重度紫绀,三凹征明显,鼻翼扇动,呼吸大于30次/分,剧烈咳嗽并咯大量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哮喘持续状态;寒战高热,脉搏小于50次/分或大于150次/分,微循环恢复试验大于2秒。
  (4)黑标 为濒死或死亡患者,同时具备下列指标:
  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
  5.2 现场医疗救援
  一旦发生中毒事件,首先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将中毒人员移离事故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处,脱去被污染衣物,保持安静、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
  凡有昏迷的患者都要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呼吸、心跳停止。对有外伤者,在抢救和搬运时应防止造成新的伤害。
  眼部受化学物污染,必须用0.9%生理盐水或清水立即彻底冲洗,决不能不予冲洗即送医院,以免眼部发生不可逆的严重病变。皮肤污染化学灼伤也应在现场冲洗彻底后送医院。冲洗被化学物质污染的部位时,应注意保护好清洁部位,防止产生新的污染。眼或皮肤接触时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
  1.轻症患者--绿标
  a) 鼻导管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
  b) 糖皮质激素应用:地塞米松每日5mg~10mg静脉注射。
  c) 控制液体入量。
  2.重症患者--黄标
  a) 立即给予吸入必可酮、丙酸培氯米松、喘乐宁等气雾剂或超声雾化吸入液,一般用生理盐水或5%NaHCO3液,根据病情加入地塞米松、抗生素及支气管解痉剂等。
  b) 面罩吸氧,保持O(2标下)sat>90%。不宜较长时间高浓度(FiO(2标下)>50%)吸氧。
  c) 糖皮质激素应用:地塞米松10-30mg静脉推注或静脉滴注
  d) 控制液体入量。
  3.危重症患者--红标
  a) 立即给予吸入必可酮、喘乐宁或丙酸培氯米松等气雾剂或超声雾化吸入液,一般用生理盐水或5%NaHCO3液,根据病情加入地塞米松、抗生素及支气管解痉剂等。
  b) 面罩吸氧或机械通气氧疗,保持O(2标下)sat>90%。不宜较长时间高浓度(FiO(2标下)>50%)吸氧。
  c) 糖皮质激素应用:地塞米松每日30-50mg,必要时可>50mg静脉推注或静脉滴注。
  d) 出现呼吸窘迫、窒息的患者立即进行气管切开,面罩间歇或
  持续正压通气(压力小于30cmH(2标下)O )或呼气末正压通气(压力小于5cmH(2标下)O)。
  e) 控制液体入量。
  f) 释放者应即刻现场进行心肺复苏。
  5.3 患者的转运
  a) 红标患者首先应在中毒现场急救点进行急救处理,症状得到初步控制后立即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b) 黄标患者在给予现场急救措施后,立即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c) 绿标患者在给予现场急救措施后,首先应在中毒现场急救点留置进行医学观察,在黄标和红标患者转运完毕后,再转运至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或综合性医院治疗。

6 医院内的医疗救援

  6.1 核实中毒患者的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
  中毒患者到达医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接收,急诊科负责医生与救护车负责转运的医生进行中毒患者交接。交接完毕后,负责医生应当立即通过向中毒患者或陪同人员询问病史以及体格检查,所有患者包括留观者应尽早作X线胸片检查,以便核实中毒患者的诊断,并进行病情的诊断分级。(诊断与分级标准见附件7)
  6.2 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应当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将患者送往不同病房进行进一步救治。轻、中度中毒患者可送往普通病房住院治疗,重度中毒患者立即送至危重症监护病房抢救。(具体治疗方案见附录8)

7 卫生学评价


  中毒事件现场在收集并封存所有可疑中毒物品后,应当再次对现场中相关物品进行采样,并选相关实验室检测。
  对中毒患者开展定期医学随访观察。(医疗随访方案见附录9)

8 应急反应的终止

  8.1 终止条
  事故源已经消除,中毒现场环境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或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48小时以上。
  8.2 终止程序
  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1:
正确使用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
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的说明


  1.1 当发生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群发性突发事件时,应首先考虑有刺激性中毒可能。
  1.2 肺水肿是吸入刺激性气体后最严重的临床表现,由于它的发生需一定的演进时间,临床称之为肺水肿的潜伏期。潜伏期的长短与刺激性气体本身的理化性质、作用强度及吸入浓度与时间,有直接关系,毒性越强或强度越大,潜伏期越短,肺水肿也越严重。除此还除体质差异、治疗情况等因素有关。通常潜伏期数小时~48小时,短者可不明显,长者则达72小时。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最常于刺激性化学物的生产、运输、使用等方面的意外事故,但也有因环境污染、造成中毒报道,如因在自来水中加漂白粉过量导致地下恒温室、游泳池人员发生氯气中毒。在现代建筑材料、家具、室内装潢等火灾烟雾中也常会大量具有刺激性的热解物。
  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刺激性化学物的生产、储运、运输、槽罐及其它容器进行综合管理和日常监测,在处理此类中毒事件时要注意及时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沟通。
  1.4 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的最终确认必须有国家认定的实验室空气浓度测定结果支持。对于出现死亡病例,或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发生在特殊场合和人群的此类事件必须有两家同时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实验室相同结果的检测报告才可确认。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不能作为确认依据。
  1.5 现场救治工作中,立即脱离现场环境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保暖、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立即予以糖皮质激素,有条件的可给予中性或碱性溶液雾化吸入或必可酮、喘乐宁等气雾剂喷入。
  1.6 红标患者有随时出现呼吸窘迫、心跳骤停的可能,应当尽快进行转运。所有负责转运的救护车辆必须有随车医生和护士,并配有氧气、气管切开、药物等抢救用品。
  1.7 呼吸机在重度中毒患者抢救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接诊医院必须具备的条件。
  1.8 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的分级诊断是为更全面地了解病情,便于掌握及有针对性地救治。
  1.9 刺激反应为接触急性刺激性气体后的一过性反应,尚未达到中毒程度,故不作为中毒处理。但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迟发性病变,避免由于处理不当而加重病情,对具有刺激反应的患者必需进行医学观察,积极对症处理。
  1.10 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后,由于缺氧、肺动脉高压等皆可导致心脏损害,心电图检查可有相应的改变,故抢救中应重视这一检查。
  1.11 及早纠正缺氧,控制病情进展,是防止发生治疗矛盾的重要环节。可根据患者病情和客观条件采取给氧方式,并防止吸入高浓度氧发生氧中毒,血气分析可作为监护指标。原则是用最低的有效氧浓度,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纠正低氧血症的目的,使动脉血氧分压维持8kPa(60mmHg)以上。重症者应用面罩间歇或持续正压给氧或呼气末正压通气(PEEP),呼气末压力宜〈0.5kPa(5cmH(2标下)O),或采用高频喷射通气疗法,对心脏功能影响小,可取得一定疗效。并可考虑肺外给氧如应用光量子血疗法,作辅助治疗。常规不主张高压氧治疗。
  1.12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早期、足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是防治肺水肿及ARDS的关键,常用药物及剂量为刺激反应期地塞米松5~10mg/日,轻度中毒10~30mg/日,重度中毒30~50mg/日,通常连用3~5天,大剂量应用一般不超过壹周。为防止某些刺激性化学物引起肺纤维化,可在肺水肿控制后,小剂量口服激素1-2周。
  1.13 对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吸入急性刺激性气体后,中毒病情可更为复杂,或可诱发原有疾病,治疗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分级诊断及拟订治疗计划都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
  1.14 严重中毒性呼吸系统损害治愈后,对各种不同的慢性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细支气管炎、反应性气道功能不全综合征(RADS)等,应作综合分析。因为发生以上情况的因素较复杂,与致病毒物品种、吸收方式、剂量、病变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以及病前既往健康状态等都有关系,可能是原有疾病被诱发,也可能是和本次中毒并无联系,故诊断应综合分析以得出合乎客观实际的结论,不能一出现以上病变,即诊断为“后遗症”,以免发生偏差。

  附件2:
  急性刺激性气体的理化性质和毒性
  表1 常见刺激性化学物的品种

类别

刺激物举例

职业接触机会

酸类

酸雾:硝酸、盐酸、硫酸、铬酸、氯磺酸等

化工

氮的氧化物

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五氧化二氮等

化工、冶炼、制药

氯及其化合物

氯、氯化氢、二氧化氯、光气、双光气、氯化苦、二氯化砜、四氯化硅、三氯氢硅、四氯化钛、三氯化锑、三氯化砷、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五氯化磷、三氯化硼等。

化工、农药、电子、航天

 

硫的化合物

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化氢等。

化工、造纸、皮革

 

 

化工、制冷、化肥、树脂、制药

臭氧

 

消毒剂、漂白剂

酯类

硫酸二甲酯、甲酸甲酯、二异氰酸甲苯酯、氯甲酸、甲酯等

有机合成化工、化肥、医药

金属化合物

氧化镉、硒化氢、羰基镍、五氧化二钒等

化工、电子、冶金

醛类

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

化工、化肥、医药、纺织

氟代烃类

八氟异丁烯、氟光气、六氟丙烯、氟聚合物的裂解残液气和热解气等

化工、化肥、医药、金属冶炼、塑料

其他

二硼氢、氯甲甲醚、四氯化碳、一甲胺、二甲胺、环氧氯丙烷等

 

军用毒气

氮芥气、亚当氏气、路易氏气等

军事


  表2 常见刺激性气体溶解性及腐蚀性

水溶性强

水溶性弱

腐蚀性强

盐酸、氯磺酸、氨、硝酸、光气、硫酸、铬酸、硫化氢、三氯化硼、硫酸二甲酯(常温下)、甲酸甲酯、氯甲酸甲酯、甲醛、乙醛、三氯乙醛、一甲胺

光气、一氧化氮、五氧化二氮、二氧化氮、臭氧、二硫化碳、异氰酸酯、氟代烃类、羰基镍、硫酸二甲酯(低温下)

氨气、硫酸二甲酯、浓酸、一甲胺


  表3 常见中毒的刺激性气体的理化性质及毒性

毒物名称

分子式

理化特性

毒性

氯气

Cl2

黄绿色气体,有窒息性气味。分子量70.91。相对密度1.47(0℃369.77kP  a)。熔点-101℃。沸点-34.5℃。蒸气密度2.49。蒸气压506.62kPa(5atm10.3℃)。溶于水和易溶于碱液。遇水生成次氯酸和盐酸,次氯酸再分解为盐酸新生态氯、氧和氯酸。氯与一氧化碳在高热条件下,可生成光气。本品不燃,但可助燃。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与许多物质反应引起燃烧和爆炸。

人吸入LCLo: 500 ppm/5M。

大鼠吸入LC50: 293 ppm/1H。小鼠吸入LC50: 137 ppm/1H。

氯气吸入后,主要作用于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导致相应的病变,部分氯气又可由呼吸道呼出。人体对氯的嗅阈为0.06 mg/m^3; 90mg/m^3,可致剧咳; 120~180 mg/m^3, 30~60 min可引起中毒性肺炎和肺水肿; 300 mg/m^3时,可造成致命损害; 3000 mg/m^3时,危及生命; 高达30000 mg/m^3时,一般滤过性防毒面具也无保护作用。

氨气

NH4

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恶臭味。分子量17.03。相对密度0.7714g/l。熔点-77.7℃。沸点-33.35℃。自燃点651.11℃。蒸气密度0.6。蒸气压1013.08kPa(25.7℃)。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引燃浓度17%)。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水溶液呈碱性,0.1N水溶液PH值为11.1。液态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 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

人吸入LCLo: 5000 ppm/5M。

大鼠吸入LC50: 2000 ppm/4H。小鼠吸入LC50: 4230 ppm/1H。

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

人接触553mg/m^3可发生强烈的刺激症状,可耐受1.25分钟; 3500~7000mg/m^3浓度下可立即死亡。

光气

COCl2

无色,高毒性气体,有窒息性气味; 空气稀释时,有一种干草的霉味。在0℃时冷凝为透明无色发烟液体。分子量98.92。相对密度1.381(20/4℃)。熔点-118℃。沸点8.2 ℃。蒸气压161.96kPa(20℃)。蒸气密度3.4。微溶于水; 易溶于苯、甲苯、冰乙酸和许多液态烃类。遇水缓慢分解,生成一氧化碳和氯化氢。加热分解,产生有毒和腐蚀性气体。万一有光气漏逸,微量时可用水蒸汽冲散; 较大量时,可用液氨喷雾解毒,也可被苛性钠溶液吸收

人吸入LCLo: 50 ppm/5M;男性LCLo: 360 mg/m3/30M。人吸入5 ppm/30M。

属高毒类。为窒息性毒气。毒性比氯气大10倍。大鼠吸入20分钟的LC50 为100mg/m^3。较低浓度时无明显的局部刺激作用,经一段时间后出现肺泡-毛细血管膜的损害,而导致肺水肿。较高浓度时可因刺激作用而引起支气管痉挛,导致窒息。人的嗅觉阈为0.4~4mg/m^3.8mg/m^3对眼和鼻有轻度刺激作用



  附件3:
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

  1.急性氯气泄露:当氯气环境浓度达到1mg/m(3标上)(MAC:最高容许浓度)时,应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当氯气环境浓度达到88mg/m(3标上)(IDLH: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浓度)时或环境浓度无法明确,或者同时存在缺氧(氧浓度≤18%时,应当使用供气式呼吸防护器;同时穿着个体防护装备(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靴、防护帽等)。
  2.急性氨气中毒:当氨气环境浓度达到30mg/m(3标上)(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时,应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当氨气环境浓度达到360mg/m(3标上)(IDLH: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浓度)时或环境浓度无法明确,或者同时存在缺氧(氧浓度≤18%时,应当使用供气式呼吸防护器;同时穿着个体防护装备(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靴、防护帽等)。
  3.急性光气中毒:当光气环境浓度达到0.5mg/m(3标上)(MAC:最高容许浓度)时,应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当光气环境浓度达到8mg/m(3标上)(IDLH: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浓度)时或环境浓度无法明确,或者同时存在缺氧(氧浓度≤18%时,应当使用供气式呼吸防护器;同时穿着个体防护装备(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靴、防护帽等)。

  附件4:
泄露物处理方案

1 阻止扩散

  1.1 对有害气体和蒸汽,可用喷水雾的方法吸收和降低其在大气中的浓度。在现场,可用消防车、洗消车、撒水车从上风方向喷射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泄露气体进行稀释、驱散;如能同时进行有组织地通风则效果更好;
  1.2 对陆地上的液体泄露物,可用修筑维堤、挖掘沟槽的方法进行收容。对防止泄露物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可使用土壤密封剂;
  1.3 对水体泄露物,可用修筑水坝的方法,控制小河流上的泄露物;如泄露物为不溶性沉块,可挖掘沟槽控制;如泄露物为不溶性漂浮物,可用表面水栅阻拦,再用撇取设备撇取;如泄露物具有溶性或沉降性,可用密封水栅来收容;
  1.4 对挥发性强的泄露物,可使用泡沫或其他漂浮物覆盖,或用二氧化碳、液氮和湿冰等冷冻剂低温冷却。

2 清除降解

  2.1 对陆地上限制住的液体泄露物、水中的固体和液体泄露物,可用抽取的方法清除;
  2.2 对陆地上的泄露物(包括水中的某些有机物),可用活性炭、天然有机吸附剂、天然无机吸附剂或合成吸附剂等进行吸附;还可视情况用水泥、凝胶、石灰等固化剂使其转化成稳定形式;
  2.3 对酸性和碱性泄露物,可用中和法处理。

  附件5:
急性刺激性气体场快速检测方法

  1.检气法:检气法具有简便、快速、直读等特点,在现场几分钟内便可根据检气管变色柱的长度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目前可检测的有毒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氨气、光气、氯气、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甲醛、硫酸二甲酯、氟化氢、硫化氢、氯化氢、砷化氢、汞蒸汽、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乙烯、乙炔、乙醚、汽油、氰化氢、丙烯睛、磷化氢等。
  2.比色试纸:适用于各种状态的有害物质的测定,简便、快速、便于携带,是一种半定量方法,但误差较大、干扰因素多,试纸本身易失效。目前常用的有检测氨气、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光气、氢氰酸、硫化氢、甲醛、乙醛、二氧化氮、次氯酸、过氧化氢的试纸。
  3.气体检测仪:具有操作简单、快速、直读、精确度较高、可连续检测等特点,不仅可用于现场快速检测,还可用于现场工作人员对环境毒物浓度状况的检测。可检测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氧气、氢气、臭氧、一氧化氮、氨气、光气、氯气、氯乙烯、肼、二氧化氯、甲烷、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氟化氢、硫化氢、氯化氢、砷化氢、氰化氢、磷化氢、甲苯等。
  4.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可为车载式或其他能够现场使用的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可用于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精确度高,检测范围广,特别适用于未知毒物和多种混合毒物存在的现场。

  附件6:
刺激性气体实验室检测方法

1 氯气的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1.1 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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