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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手性药物质量控制研究等4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定量方式一般有峰面积归一化法、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异构体杂质对照品法。
  因为两对映体的紫外吸收特性相同,如果主成分与其异构体含量或定量限在同一线性范围,采用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更为简便、快捷;否则,可采用主成分自身对照法。当使用异构体杂质对照品法时,应注意对该对照品的制备工艺和构型进行详细研究,并制订其质量要求。
  (二)质量标准
  1. 手性药物光学纯度控制的原则
  手性药物质量标准的构成与化学药物基本相同,特点是质控项目要体现其光学特征的质量控制。在手性药物质量标准的制订过程中,需要紧密结合制备工艺,确定针对性的质控项目,以有效控制产品的质量。制订质量标准时要根据对映异构体杂质的生物活性(毒性)、原料药的制备工艺(生产中的过程控制、生产的可行性及批与批之间的正常波动)、制剂工艺(制剂过程中是否发生构型转化)、稳定性考察(贮藏过程中是否发生构型转化)等的研究结果及批次检测结果来确定质量标准中需控制的立体异构体及其限度。需控制的立体异构体杂质应根据上述研究的结果加以确定,限度的确定则应首先考虑杂质的安全性。一般情况下,生物活性较强的对映体杂质,需根据研究结果严格控制其限度。在上市消旋体药物基础上研发的单一对映体药物,经临床验证其对映体杂质的毒副作用相对较小时,限度可适当放宽。非对映体杂质如能采用普通色谱方法进行检测,可按一般有关物质加以控制;毒副作用较大时,需单独控制其限度。
  2.质量标准的制订
  2.1 原料药
  【性状】项下的比旋度是手性药物的特征之一,可以说明药品的光学特征(旋光方向)和大致纯度。一般不宜单独用以控制产品的光学纯度,需要与检查项下的异构体检查项相互补充,以较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对于含多个手性中心的药物,如难以在质量标准中对所有可能产生的立体异构体杂质进行直接控制时,可用比旋度范围作为其光学特征和纯度的粗略控制方法。此时,由于该方法的局限性,需与严格的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相结合,并在充分考察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制订比旋度的范围。
  【鉴别】项目的设立需要根据质量标准的整体情况综合加以考虑。已制订比旋度检查或立体异构体检查项时,可不考虑鉴别方法的立体专属性;否则,需要制订反映药物光学特征的鉴别方法。
  【检查】项下立体异构体的检查是手性药物重要的质控项目之一。对于单一对映体药物或两对映体以一定比例组合给药的药物,须制订立体异构体检查项,以控制立体异构体杂质或两对映体的比例组成;含两个手性中心以下的单一对映体药物,一般需要对生产与贮藏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立体异构体杂质分别制订限度要求;含多个(2个以上)手性中心的单一对映体药物,由于建立分析方法难度较大,可在获得充分的安全性信息基础上,结合制备工艺的具体情况、过程控制措施与稳定性考察的结果,仅对生产与贮藏过程中产生的及毒性(生物活性)较大的立体异构体杂质作单独控制。
  目前情况下,手性色谱法是手性药物立体异构体检查常用而有效的方法,但该方法不能直接反映药物的光学特征,需要与性状项下的比旋度测定相互补充,以有效控制药品质量。
  天然来源的手性药物经试验或充足的文献证明其构型不发生改变时,如氨基酸、糖类等,可以不制订立体异构体杂质检查项;而在性状项下,采用比旋度范围作为其光学特征的控制项目。
  【含量测定】在鉴别和检查项能够反映手性药物光学特征和光学纯度时,可采用非立体专属性的测定方法。
  2.2 制剂
  制剂质量标准光学特征和光学纯度控制项目的制订,需要考虑制剂过程、贮运过程对手性药物构型的影响。如果上述过程对药物构型有影响,则制剂质量标准中需要制订立体异构体的检查项目;反之,可不对原料药中引入的立体异构体杂质进行控制,但需要考虑制订反映药物光学特征的鉴别方法,尤其在该药物的消旋体或另一对映体已上市的情况下,鉴别方法的立体专属性更为重要。
  七、稳定性研究
  根据研究目的不同,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留样试验等。手性药物稳定性研究基本原则和方法总体上与普通化学药物一致,但手性药物稳定性试验还需重点考察药物构型的稳定性,即通过设立适宜的光学纯度检查项目和采用灵敏、立体专属性的检查方法(如立体异构体检查等),考察原料药或制剂中手性药物的光学纯度或立体异构体比例变化情况。
  一般来说,监控手性药物光学纯度的检测指标有比旋度及立体异构体限度检查。通常情况下,仅采用比旋度作为检测指标是不完善的,很难准确地反映构型的变化情况。所以建议采用立体异构体限度检查这一比较灵敏的指标进行稳定性监控,并注意其实测数值的变化情况。另外,由于立体异构体包括对映异构体与非对映异构体,在选择监控对象时要考虑产品的结构特点,有时仅监测对映异构体可能并不全面。对于含一个以上手性中心的化合物,只有当所有的手性中心的构型均发生转变时,才会得到该手性药物的对映异构体,而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实际上更可能发生的情况往往是分子中仅有一个或两个手性中心的构型发生了改变,从而产生非对映异构体杂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前期的相关试验数据、理论分析或文献调研的结果,针对性地监测相应的立体异构体的含量,以更准确地反映该手性药物构型的稳定性。
  影响因素试验一般需进行热、湿、光照考察,也可以根据药品的性质设计其他试验,如考察pH值、氧化等因素对药品构型的影响;对于需要溶解或者稀释后使用的药品,如注射用无菌粉末,应考察临床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上述研究中均需注意考察药物构型的变化情况。
  通过对手性药物加速试验和长期留样试验中药物构型稳定性的考察,可以反映药品在加速和正常贮藏条件下构型的稳定情况。
  在制剂的稳定性研究中也要注意监控活性成分构型的变化。即使已证明原料药的构型在一般情况下是稳定的,也不能保证其与制剂中各辅料共存时,在特定的制剂工艺条件(酸、碱、溶液状态、高温等)下,构型仍然稳定。所以,仍有必要在制剂中监测其构型的稳定性。
  八、名词解释
  绝对构型(Absolute Configuration):手性分子中,不对称中心上各个取代基在空间的排列。本文中简称构型。
  相对构型(Relative Configuration):手性分子中,不对称中心的构型是通过与已知构型的手性中心或物质相比较而得到的。
  R构型(R Configuration):手性分子中,连接到不对称中心碳原子上的不同原子或基团a,b,c,d,以a>b>c>d顺序排列。如果从中心碳原子到最小的基团d方向,观察到a→b→c是顺时针方向,则这个碳中心的构型被定义为R。
  S构型(S Configuration):手性分子中,当连接到不对称中心碳原子上的a,b,c,d是不同基团时,以a>b>c>d顺序排列。如果从中心碳原子到最小的基团d方向,观察到a→b→c是逆时针方向,则这个碳中心的构型被定义为S。
  注:其它元素如P、S、N等或其它手征性形式的绝对构型的表示方法请参考相关专业书籍。
  对映异构体(Enantiomers):其分子为互相不可重合的镜象的立体异构体。
  非对映异构体(Diastereoisomers):对于分子中具有二个或多个不对称中心,并且其分子互相不为镜象的立体异构体,常简称为“非对映体”。
  外消旋体(Racemate):由等量的两个对映体组成的混合物。由于其作用相互抵消,因此表现为不能使偏振光旋转,因而无光学活性。
  左旋体(Levorotatory):当偏振光通过旋光性物质时,能使偏振光振动平面按逆时针旋转的立体异构体;以(-)表示。
  右旋体(Dextrarotatory):当偏振光通过旋光性物质时,能使偏振光振动平面按顺时针旋转的立体异构体,以(+)表示。
  光学纯度(Optical purity):根据实验测定的旋光度,在两个立体异构体混合物中,一个异构体所占的百分数。现在常用对映体或非对映体纯度来代替。

  九、参考文献
  1. 黄晓龙.浅谈在立体异构体新药的研究中需注意的问题. 中国新药杂志,2001,10(1):65~67。
  2. 杜玉民,刘伟娜,白希瑞.手性药物。临床荟萃,2003,18(20),1196-1197。
  3. 尤启冬,林国强.手性药物--研究与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北京。
  4. 黄晓龙. 美国FDA关于开发立体异构体新药的政策简介. 中国新药杂志,2000,9(9)650~652。
  5. 林国强,陈耀全,陈新滋,等.手性合成--不对称反应及其应用(第二版)。科学出版社,2005,北京。

  附件三:
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生殖毒性研究(Reproductive toxicity study)是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它与急性毒性、长期毒性、遗传毒性等毒理学研究有着密切的联系,是药物进入临床研究及上市的重要环节。拟用于人体的药物,应根据受试物拟用适应症和作用特点等因素考虑进行生殖毒性试验。
  在药物开发的过程中,生殖毒性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动物试验反映受试物对哺乳动物生殖功能和发育过程的影响,预测其可能产生的对生殖细胞、受孕、妊娠、分娩、哺乳等亲代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以及对子代胚胎-胎儿发育、出生后发育的不良影响。生殖毒性研究在限定临床研究受试者范围、降低临床研究受试者和药品上市后使用人群的用药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的生殖毒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重点阐述动物生殖毒性试验中动物、给药剂量、给药方法、试验方案选择的基本原则,并介绍一些常用的试验方案;对所获得数据进行分析及评价要求;以及所涉及的科学原理与背景。
  二、基本原则
  (一)实验管理
  药物的生殖毒性试验属于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生殖毒性试验的设计,应在对受试物认知的基础上,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应根据受试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已有的药理毒理研究信息、适应症和适用人群特点、临床用药方案等选择合理的试验方法,设计适宜的试验方案,并综合上述信息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三)随机、对照、重复
  生殖毒性试验应符合一般动物试验的基本原则,即随机、对照和重复。
  三、基本内容
  (一)总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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