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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手性药物质量控制研究等4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终末处死:如果雌性大鼠在胚胎着床后停止给药,在其妊娠13~15天时处死,通常可满足评价对生育力和生殖功能影响的需要,例如可区分着床与吸收胎。为观察不良反应(在生育力研究中没有必要),获得后期胚胎丢失、胎仔死亡或结构畸形等资料,雌性动物一般在妊娠20/21天处死,雄性动物建议在交配成功后处死。结果模棱两可时,可将雄性动物与未给药的雌性动物进行交配以检查雄性动物是否有生育能力。
  注释12:观察指标
  本指导原则中仅列出常规指标,应根据受试物、临床适应症、用药人群特点等具体情况,增加相关观察指标。
  给药期间每日对妊娠动物称重是有意义的。对某些受试物,在非妊娠期(交配前、交配期与哺乳期)则最好每周称重2次以上。
  对明显未妊娠的大鼠或小鼠(不包括家兔),可进行子宫硫化胺染色,以确定是否有胚胎死亡。
  注释13: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的第二种动物
  通常胚胎-胎仔发育毒性带来的后果相对更为严重,故对其试验结果应更为关注。采用多种动物进行试验,在将试验结果外推至人时可能会有更为充分的试验依据。通常,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需要采用至少两种动物进行,推荐采用大鼠和家兔。
  注释14:体格发育、感觉功能、反射和行为
  评价体格发育的最佳指标为体重。离乳前体格发育的标志如耳廓张开、毛发生长、门齿萌出等均与胎仔体重具有高度相关性。胎仔体重与交配后时间的相关性大于体重与出生时间之间的相关性。平面翻正反射、听觉惊跳反射、空中翻正反射和对光反射等依赖于身体发育的状况。
  离乳后体格发育的两项明显标志是雌鼠阴道张开和雄鼠龟头包皮腺裂开。后者与睾酮水平升高有关,而睾丸下降与睾丸酮水平无关。这些标志意味着性成熟的开始。
  功能测试:至今为止,功能测定绝大多数为行为试验,虽然人们已在此方面花费了很多精力,但尚未找到可推荐的特异性测试方法。研究者们正努力寻找可测试感觉功能、自主活动、学习和记忆的方法。
  注释15:生殖毒性研究的阶段性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带来的后果相对更为严重,对该段试验结果应更为关注,如果采用多种动物进行试验,在将试验结果外推至人时可能会提供更为充分的试验依据。
  考虑到目前我国的现状,由于创新药物没有或仅有较少的可以参考的资料,需要更加关注对人体安全性。为了将受试者(及其后代)的风险降至最低,并为合理用药、利弊权衡提供参考,在临床研究开始前应尽可能了解受试物对雌雄动物生殖能力、生殖器官、生殖细胞以及早期胚胎发育的影响。因此,目前要求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在临床试验开始前完成。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用于艾滋病、晚期恶性肿瘤等治疗的药物以及用于生殖控制、孕妇等特殊人群的药物,可灵活考虑生殖毒性的要求,如研究内容和具体设计、动物种属和阶段性等。
  此外,在常规试验后,发现了某些不良影响,为弄清该影响的实质及其发生的机理而外推至人,进行适当的后续试验是很重要的。对于后续试验的时间安排应视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附件四: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是指能够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抑制肿瘤细胞生长、增殖的一类化疗药物,作用机制包括抑制肿瘤细胞核酸或蛋白质的合成、干扰大分子物质代谢、干扰微管系统、抑制拓扑异构酶等。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是目前治疗恶性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此类药物在杀灭或抑制肿瘤细胞的同时,也会对机体的正常细胞(尤其是代谢旺盛的细胞)产生影响,通常在药效剂量下就会导致病人出现不良反应。此类药物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非临床研究与其他药物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目前对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非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旨在为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的非临床研究提供技术指导和参考。由于指导原则不可能涵盖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开发中的所有情况,所以具体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应在本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药物的自身特点制订研究方案。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创新性细胞毒类抗肿瘤化学药物(见注释1),内容重点阐述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非临床研究的特殊性,凡与既往颁布指导原则内容重复的部分,文中不再赘述,请参照有关指导原则执行。
  二、有效性研究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有效性研究的目的主要是探索受试物的作用机制、作用强度以及对不同类型肿瘤的敏感性等,为安全性评价以及临床试验中给药方案、瘤种的选择等提供参考信息。
  由于研究方法的局限性,目前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有效性研究的结果并不能准确地预测受试物的临床疗效。注册申请人应充分意识到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有效性研究的不确定性,及其为药物研发带来的风险。在有效性试验中应重视探索药物的作用机制,使模型尽可能模拟临床肿瘤病人的实际情况,以降低开发风险。
  (一)体外试验
  体外试验主要用于筛选候选化合物,初步了解受试物的作用机制、敏感肿瘤类型和作用强度,为随后进行的体内试验提供参考。
  作用机制研究(如药物作用靶点、细胞周期特异性等)对于预测受试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完善非临床和临床试验的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此部分研究应伴随开发进程不断深入。对于创新性药物,必要的作用机制研究资料应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交。
  在体外培养的不同人肿瘤细胞系中加入不同浓度的受试物,采用磺酰罗丹明染色法(SRB法)、四氮唑盐还原法(MTT法)、集落形成法、台盼兰染色法等方法进行检测,计算受试物的半数抑制浓度(IC50),并与阳性对照药进行比较,可初步预测受试物的作用强度和对不同类型肿瘤细胞的敏感性。应根据受试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和作用机制确定体外试验采用的研究方法。例如,以线粒体为作用靶点的受试物不宜采用四氮唑盐还原法。
  在选择肿瘤细胞系时应考虑到细胞的生长和增殖速率。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受试物仅作用于特定的人体细胞靶点,一般应至少选用12种人癌细胞系进行试验。试验还应考察受试物对耐药肿瘤细胞系和正常人源细胞的作用和影响。受试物与细胞共培养的时间一般为48~72 小时,贴壁细胞需先贴壁24 小时后再给药。试验应设阳性和阴性对照组,阳性对照为化学结构类似,具有相同或类似作用机制的抗肿瘤药物,阴性对照为溶媒对照。试验至少应重复一次。
  (二)体内试验
  体内试验用于进一步考察受试物对特定类型肿瘤细胞的杀伤或抑制作用,探索受试物产生药效作用的给药剂量、途径、频率和周期等。
  体内试验通常采用动物肿瘤移植模型和人癌异体移植模型。由于动物肿瘤移植模型与临床疗效之间的相关性不强,仅可用于候选化合物的初步筛选。通常情况下,以人癌异体移植模型试验结果来评价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的有效性。
  1、模型建立
  人癌异体移植模型试验通常在无胸腺鼠或联合免疫缺陷小鼠体内移植人癌细胞系,观察受试物对肿瘤生长的抑制作用。移植肿瘤的选择主要参考体外试验结果、细胞系的生物学特点等因素。原则上,应尽量选用多种人癌异体移植瘤模型;移植的人癌细胞系在组织学、基因表达特点、耐药性等方面应与人体肿瘤尽量接近。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临床前体内试验一般至少应选用3~4种人癌异体移植瘤模型,试验至少应重复一次。人癌细胞系移植成瘤后,应传2~3代后再用于体内抗肿瘤试验。为了保持移植瘤的生物学特性和遗传特性,移植瘤体内传代应少于15~20代。
  2、试验设计
  肿瘤移植部位主要在皮下,也包括原位和腹腔等。通常待移植肿瘤生长至少达100mm3后,再将动物随机分组给药。一般包括高、中、低3个剂量的给药组、阳性对照组和阴性对照组。每组至少6只动物。给药组受试物剂量的选择应体现出量效关系,高剂量不宜超过受试物的最大耐受量(见注释2)。应根据受试物的药动学特点和毒性反应等确定给药频率和周期;给药途径尽量与推荐临床用药的途径相同。阳性对照药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1)与受试物结构类似,作用机制相同或相近;(2)对移植肿瘤敏感;(3)临床广泛应用且疗效确切。阳性对照药的给药方案应体现出最佳治疗作用,其剂量一般不宜超过最大耐受量。阴性对照组给予相应的溶剂或辅料。
  3、检测指标
  推荐使用测量瘤径的方法,动态观察受试物的抗肿瘤效应。肿瘤直径的测量次数根据移植瘤的生长情况而定,一般为每周2~3次。在试验中还应观测与药物安全性有关的指标,如动物体重增长和死亡率,将治疗组的数据与阳性对照组进行比较,对于判断受试物的安全性和开发前景具有重要意义。试验中应记录检测指标的变化与给药时间的关系,以便了解受试物的作用特点,减少单次记录试验结果可能引起的误差。体内抗肿瘤试验结果中应尽可能附有相应的照片。
  免疫缺陷小鼠皮下移植的肿瘤很少发生转移,多数死于原发肿瘤。而临床肿瘤病人大多死于肿瘤转移,动物和临床肿瘤病人的死亡原因不同。因此,对于人癌异体移植试验,生命延长率并不是理想的观测指标。
  4、评价标准
  对于体内试验结果的评价应综合考虑受试物的作用机制、模型的临床相关性、每一种模型的具体试验结果以及受试物与阳性对照药试验结果的比较。
  针对人癌异体移植瘤模型,推荐采用相对肿瘤增殖率T/C(%)(见注释3)作为试验评价指标。原则上,评价标准为:T/C(%)>40 %为无效;T/C(%) ≤40%,并经统计学处理P < 0.05为有效。在体内有效性试验采用的全部人癌异体移植瘤模型中,一般至少应有3种达到有效标准,才提示受试物有必要进入临床试验。
  在评价时还应特别关注受试物与阳性对照药试验结果的比较。在毒性相当(在有效性研究中主要表现为动物死亡率和体重下降相当)的情况下,对治疗组和阳性对照组肿瘤增殖率的比较也是评价受试物是否有必要进入临床试验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药代动力学
  有效剂量下的药代动力学行为是阐明药物有效性的基础之一。测定受试物发挥药效时的暴露量(见注释4),与毒代动力学数据比较,有助于判断受试物的安全范围;与人体药动学参数进行比较,有助于在临床试验早期预测受试物的有效性和进一步调整临床试验的给药方案,因此应在临床前测定受试物发挥药效时原型或活性代谢产物的暴露量。应着重关注受试物在毒性靶器官和肿瘤组织中的分布。
  对于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的特殊给药体系(如脂质体、乳剂等),其药动学研究的重点在于与普通制剂或已上市特殊给药体系的比较,包括药动学参数和药物组织分布的比较。如果受试物设计为肿瘤靶向制剂,应测定模型动物肿瘤组织中的药物浓度,以初步提示是否达到肿瘤靶向的设计目的。应关注药动学行为差异可能导致的毒性反应的不同,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性研究。
  三、安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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