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搜尽天下法律信息
本站网络实名:法搜
设为首页  |  法搜首页 |  法搜论坛 |  法搜排行榜 |  法律新闻  |  案例

  请您加入我们的"法律聚焦"邮件列表.
  报道法律热门新闻、经典案例分析、法律实事讨论


  
  文章搜索
内 容
类 别
  今日热点

上下班被自行车撞伤纳入工伤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请审议
男子强奸16女子被注射式死刑
女经理15张信用卡透支24万
绑匪心软偷放女人质后自首
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

国务院首次明确推进房产税改革
北京中小学取消户籍壁垒
外地生可
免费入学
河南坐11年冤狱农民赵作海获65万...
百度告青岛联通流量劫持案件胜诉

  首页 >> 法律实务 >> 法律问答 >> 刑法问答(分则)
什么行为构成破坏选举罪?
WWW.FSOU.COM 来源:www.fsou.com 时间:2008-11-15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是指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包括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整个选举活动。
2.行为人在选举中实施了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暴力”,是指对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等进行人身打击或者实行强制,如殴打、捆绑等,也包括以暴力故意捣乱选举场所,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等情况。“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等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或者在选举工作中不能正常履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责。“欺骗”,是指捏造事实、颠倒是非,并加以散播、宣传,以虚假的事实扰乱正常的选举活动,影响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自由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欺骗”,必须是编造严重不符合事实的情况,或者捏造对选举有重大影响的情况等,对于在选举活动中介绍候选人或者候选人在介绍自己情况时对一些不是很重要的事实有所夸大或者隐瞒,不致影响正常选举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以欺骗手段破坏选举。“贿赂”,是指用金钱或者其他物质利益收买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使之违反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工作中进行舞弊活动。“伪造选举文件”,是指采用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的方法破坏选举;“虚报选举票数”,是指选举工作人员对于统计出来的选票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和弃权票数等选举票数进行虚报、假报的行为,既包括多报,也包括少报。上述列举的破坏选举的手段,行为人具体采用何种手段,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只要行为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了上述手段之一,破坏了选举或者妨害了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就构成了本条所规定的犯罪。
3.行为人破坏选举的行为足以造成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后果。“破坏选举”,是指破坏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非法阻止选民参加登记或者投票,或者迫使、诱骗选民违背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以及使选民放弃自己的被选举权等等。破坏选举的正常进行和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破坏选举罪的两个主要的行为表现。只要实施其中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4.破坏选举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破坏选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文章
对拐骗儿童罪如何处罚?(2008.11.15)
如何适用遗弃罪?(2008.11.15)
如何适用虐待罪?(2008.11.15)
什么是破坏军人婚姻罪?(2008.11.15)
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如何掌握?(2008.11.15)
哪些行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008.11.15)
什么是投敌叛变罪?如何处罚?(2008.11.15)
哪些行为构成叛逃罪?(2008.11.15)
哪些行为构成间谍罪?如何处罚?(2008.11.15)
对构成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应当如何判处刑罚?(2008.11.15)
 
设为首页  |  法搜首页 |  法搜论坛 |  法搜排行榜 |  关于法搜  |  招聘信息

本站网络实名:法搜 Copyright © 2007 FSou!  京ICP备05006567号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