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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诉讼法律 >> 诉讼指南 >>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最长保护期间
WWW.FSOU.COM 来源:www.fsou.com 时间:2008-11-15


  《民法通则》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通意见》第175条第2款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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