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也叫法律扶助,是指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而又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以及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当事人,给予必要的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中,社会生活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使传统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方法受到一定冲击。在一些人中,由于受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趋于淡漠。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老年人的家庭地位受到削弱,有的把老年人当成包袱和累赘,一些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愿意赡养老年人,甚至虐待、遗弃老年人,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多数老年人不愿诉诸法庭。有的是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是怕家丑外扬,不愿把事态扩大;有的是无生活来源,交不起诉讼费。由于上述原因,许多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老年人,不愿去法庭起诉,只得忍气吞声。这就需要国家依法调整老年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将我国某些优良传统上升为法律规范。司法部门要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对老年人应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老年人本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和拖延。对确因生活困难不能起诉的老年人,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要酌情给予法律援助。为保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可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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