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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户外广告清理整顿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户外广告清理整顿的通知
(2008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创卫办关于烟草广告清理整顿的精神,根据市工商局创卫办的安排部署,依照《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市局决定在3月底前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各工商分局、县工商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行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抓出成效。
  整顿时间:一个月(3月1日-3月31日)
  整顿内容和重点:非法设置发布的各类户外广告,路牌、灯箱、墙体、楼顶、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外围墙体等广告形式;擅自散发的户外印刷品广告;利用建筑物控制地带以自设门头广告为名代理发布的户外广告。重点地段为:解放路、南北大街、南二环全线、东大街、绕成高速沿线设立的单立柱广告牌等。三桥、灞桥等城乡结合部发布的户外广告作为治理的重点,以房地产广告、烟草广告为突破口,坚决取缔使用绝对化用语“xx第一”“xxx最大最强”,以专家、患者名义作宣传的医疗、药品严重违法广告的发布行为。
  组织形式:市局统一组织,各分局科长参加交叉检查,县局自行组织清理整顿。
  市局成立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有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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