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站地下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8〕203号)
天津城投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津站交通枢纽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申请函》(城投枢纽运营办[2008]3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站地下停车场采取计时存车收费办法,试行收费标准为每辆半小时2元,每超过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军车实行免费存车。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