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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和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和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地物价局,中石化贵州分公司,中石油贵州分公司:
  近段时间,我省遭受了50年来最大范围的持续雪凝,交通运输受到极大影响,部分地区成品油、液化气供应紧张,为保障今冬明春成品油和液化气市场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成品油供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中石化贵州分公司、中石油贵州分公司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沟通与协作,多方组织货源,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成品油供应方案,切实保障省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并督促各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政策。供终端用户的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规定的零售上限价格,供社会加油站的成品油要严格执行批发价格。从地方炼厂收购的汽、柴油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高进高出。
  二、加强市场监测,强化价格监管。
  各地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地成品油和液化气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协作,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建立应急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成品油和液化气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强政策舆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要切实维护成品油和液化气价格政策的严肃性,不得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和调整价格。要加强成品油和液化气价格执行情况和库存水平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成品油和液化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要从严核定液化气的批零差率和价格。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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