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5、遗体存放费
  冰柜冷藏每具每天(12小时内按半天计,超过12小时按1天计,下同)50元,安乐棺单尸冷藏每具80—120元;药物防腐手术费每具100—150元;特殊尸体防腐、冷藏每具加收50元。探尸服务费每次20元。清洁消毒费每具10—20元。
  6、化妆整容费
  洗擦身每具20元;化妆每具20元;理发每具20元;穿衣服每件10元(最高只能收50元);整容每具20元。
  特殊整容整形(事故、工伤变形尸体,驮背等)收费面议。
  7、租赁费
  租用大悼念厅(350平方米以上)每次600—800元(含空调、电脑荧屏显示、豪华型遗体告别棺、盆花、家属休息室);租用中悼念厅(100—350平方米)每次300—500元(含空调、电脑荧屏显示、豪华型遗体告别棺、盆花、家属休息室);租用小悼念厅(50—100平方米)180—300元(含空调、尸罩、盆花);租用告别室(50平方米以下)150元—200元。
  租用小胸花每只0.2元;租用花蓝每个20—30元;租用纸花圈,小的(直径1米以内)每个4元,大的(直径1米以上)每个8元;租用绢绸花圈,小的(直径1米以内)每个10元,大的(直径1米以上)每个15元。
  8、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售价按进价加收50%。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9、其他
  机动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经字[1999]436号文办理。
  特殊要求服务面议。
  (二)、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
  1、墓穴占地费:主要是墓穴占地(含墓穴周围的绿化占地)征用、三通一平等费用,地市级每平方米800—1500元,县(市)级每平方米400-1000元,占地超过1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加50%收费;
  2、公共设施费:墓园道路、大门、美化、绿化等费用的分摊,公共设施费一次性收取,按每个墓位占地面积计,地市级每平方米1000—2000元,县(市)级600-1300元;
  3、墓地管理维修费:主要包括墓园管理的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墓区看护维修等费用,墓地管理费按年计,每个墓穴地市级50—120(视墓穴占地、造价等制定,下同),县(市)级30-80元;
  4、建墓费:主要是墓穴建造的各种材料费、人工费用等。建墓费按材料进价、人工费用加30—50%收取。
  特殊服务要求面议。
  二、以上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全区最高限幅,当地物价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治区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自治区物价局备案。
  三、为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村殡葬改革的开展,各地对农业人口在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项目的费用下浮2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