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考试题库2009年  |   司法考试大纲2009年  |   用户名称:登录:注册
法理学(369)
法制史(361)
宪法(275)
经济法(251)
国际法(350)
国际私法(331)
国际经济法(404)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309)
刑法(1060)
刑事诉讼法(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455)
民法(0)
商法(359)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34)
司法考试真题(按年度)(1413)
司法考试真题(按科目)(0)
司法考试冲刺试题(602)
  待整理的题目(31)
  民诉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7)
  民诉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老)(30)
  民诉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老)(77)
  民诉第二十一章 破产程序【old】(13)
  刑诉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老)(14)
  编号149的科目(0)
  编号154的科目(0)
  司考题库->民诉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老)
题目(ID:1973)
25、下列哪种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A.某甲诉某乙返还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半年,某乙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的法官强迫威逼之下达成的
B.某丙诉某丁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丙伪造证据,承办法官曾接受某丙贿赂
C.某A诉某B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超过三年,遗产已经损坏,但某A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某C诉某D解除收养关系案件,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己生效1年,某C提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多选题 A B C D
题目(ID:3204)
26、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 )
A.甲诉乙返还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1年后,甲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法官强迫之下达成的
B.A诉B离婚案件,终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3年后,A提出证据证明原审法官收受B贿赂,原判决对婚姻关系认定不公,申请再审
C.丙诉丁解除收养关系一案判决生效半年后,丙举出证据证明本案主审法官是丁的表姐,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D.C申请法院向D发出支付今,D在异议期间既未清偿也未提出异议,在法院执行完毕后,D找到了收条,向法院申请再审
多选题 A B C D
题目(ID:4836)
27、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新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B.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并注明撤销原判决
C.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该判决自动撤销
D.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后,该判决视为撤销
多选题 A B C D
题目(ID:6132)
28、鲁天,男,与谢威,女,于1989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谢威多次与鲁天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鲁天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因而判决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做出处理,判决生效后谢威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她可以就哪些方面问题申请再审( )
A.就判决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B.对判决准许离婚可以申请再审
C.就判决书中的笔误可以申请再审
D.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不定项 A B C D
题目(ID:7727)
29、鲁天,男,与谢威,女,于1989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谢威多次与鲁天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鲁天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谢威听说鲁天在1994年曾因设计了一个办公软件而被公司奖励了15万元,鲁天用这15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谢威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接受申请并进行再审
B.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房子的分割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申请
C.应当不予受理
D.应当告知谢威另行起诉
不定项 A B C D
题目(ID:9016)
30、王海与赵丽与199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王海与赵丽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03年6月王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赵丽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的感情确已破裂因而判决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王海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他可以就哪个(或哪些)方面问题申请再审( )
A.就判决涉及的财产侵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B.就判决准许离婚可以申请再审
C.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D.就判决书中的笔误可以申请再审
不定项 A B C D
法搜 CopyRight©2009 www.fsou.com
Email:master@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