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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2〕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哈尔滨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和《黑龙江省“质量龙江”建设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1〕71号),进一步明确2012年质量工作重点,促进“质量强市”目标的实现,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米、面、油)、乳制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工信委、农委、工商局、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参加)

  (二)制定实施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强对石化、煤化、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建立实施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环保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委、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市、区(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自律性检测网络。加强对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市农委牵头,市工商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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