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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南夹江汊道裁湾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南夹江汊道裁湾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皖政秘〔2012〕398号)


  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是长江干流重点治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审查。南夹江汊道工程是铜陵河段综合治理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南夹江汊道裁湾区域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范围包括铜陵县西联乡钱湾村、老兴村以及胥坝乡衣冠村。
  二、在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
  三、控制区的人口自然增长严格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劳改劳教期满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迁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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