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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金融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四)加快推进农信社改制。按照现代银行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西宁农商银行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员工素质,提升经营水平,加快业务发展,促进西宁农商银行在服务“三农”中发挥金融骨干作用。各县政府成立农村信用社改制领导小组,制定改制实施方案,加强与省市金融办、省银监局及省农村信用联社的衔接,积极解决改制涉及的不良资产清理、产权明晰、增资扩股等问题,尽快达到改制条件,推动三县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农村信用社,提高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2013年完成大通县农村信用社改制,2015年前完成湟中县、湟源县农村信用社改制。(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西宁市农商行、市金融办)

  (五)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综合管理服务体系。采取公司化方式运作,年底前争取组建完成西宁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开展民间借贷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二、以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规模

  (一)继续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各政府融资平台要积极借鉴省级政府融资平台建设的经验,加快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府融资平台资本金及资产注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平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要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新建和改造一批政府控股公司,使之成为与金融市场对接的桥梁和纽带;要重视自有资产和行政资源的整合使用,要创新融资的方式与途径,增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西宁城投公司)

  (二)做大做强西宁城投公司。探索运用“基金+公司”模式,把若干资源打捆包装,形成新的融资平台,促使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更好结合,提高开发资本市场的水平;要拓宽视野、创新手段,善于运用银行基金加贷款,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引导银行加大对市政设施的投入;要与国开金融按上述模式运作,加快设立新的投融资公司,依托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开金融公司的优势,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西宁项目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责任单位:西宁城投公司)

  (三)鼓励发展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打造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互为补充、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担保体系。由市、区县财政共同出资,联合组建或做大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不断增加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金实力,切实发挥国有资本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试点开展再担保业务。鼓励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支持担保机构扩充资本金,提高担保能力,重点开展面向“三农”、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2012年新增担保公司6家,新增注册资本7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西宁城投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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