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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2年上半年工业提速增效市县(区)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2年上半年工业提速增效市县(区)的通知
(宁政发〔2012〕12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面对各种矛盾叠加、多重困难聚集的复杂局面,我区工业战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突出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力促工业提速增效,取得了积极成效。1月-7月,工业投资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54.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442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高于全国3.2个百分点;全部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为全区保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安排900万元对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且工业更新改造投资增长高于25%的银川市、固原市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5亿元的灵武市、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中宁县、盐池县分别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指导和帮助工业企业降成本、保运转,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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