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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在政务网站开设“讲文明树新风”专题专栏和公益公告的通知

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在政务网站开设“讲文明树新风”专题专栏和公益公告的通知
(洪工信发〔2012〕208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民文明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形象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有礼南昌人”活动的通知》(洪文明办[2012]11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我市“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有礼南昌人”活动的开展,要求在 “中国南昌”门户网站和我市各政务网站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中国南昌”门户网站和各政务网站应在首页醒目位置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图标。公益广告内容由各网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活动主题自行选定。具体可参考“中国文明网公益广告”(http://www.pad.gov.cn/gygg/)有关内容。

  2、“中国南昌”门户网站和各政务网站应在首页开设 “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服务活动专栏,报道本地区、本部门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有条件的网站可自行开设宣传专栏,暂无条件的网站可链接“南昌文明网”首页“行雷锋精神共建和谐南昌”专栏(http://www.ncwm.gov.cn/more.asp?taskno=0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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