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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5.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并由监理单位作出专项治理评估。

  (六)监理单位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通病防治的方案和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加强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环节提出预控措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和建筑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见证取样工作。发现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

  3.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评估工作。

  (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确保检测质量。把好进场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的检验关,适时跟进监控,增加检验检测的频次,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流入施工现场。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各地要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在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1.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任务书

  2.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评估报告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任务书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由你公司(设计、施工、监理)的     工程以下内容列入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墙体裂缝治理
  2.钢筋混凝土楼板裂缝治理
  3.楼地面渗漏治理
  4.外墙渗漏防治
  5.门窗渗漏及安全治理
  6.屋面渗漏治理
  7.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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