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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后已开始降水。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2010年5月25日左右三峡水库坝前水位降至155米,2010年6月10日前三峡水库坝前水位降至防洪限制水位145米”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确保三峡工程石柱库区(以下简称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三峡工程试验性蓄水“安全、科学、稳妥和渐进”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库区受影响群众的生活生产困难,做到任务明确、安置到位、措施有效、保障有力、宣传得当,确保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水位回落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不出现较大险情、监测预警和搬迁避让项目不造成人员伤亡、新生地质灾害在可控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一是继续强化重点部位的监测预警工作。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重点城镇、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落实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警措施,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不留死角。二是及时组织现场培训和应急演练。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现场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指导群众明确避灾地点、疏散路线、报警信号,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应急办、县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三是认真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区域、影响区域、高危区域内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到无一疏漏。四是严密防范次生灾害。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防范因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县交通、海事、航道管理部门要与县国土房管局一道完善库岸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方案,严防因地质灾害诱发涌浪等自然灾害。县国土房管局要及时收集地质灾害监测数据,迅速报告和处理地质灾害灾(险)情。县移民局要及时通报三峡水库水位回落情况。县环保、水务、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并及时通报三峡水库水位回落期间的雨情、水情。县地震局要加强三峡水库水位回落期间库区及周边地区的地震监测分析研究,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权威资料和信息。五是切实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工程175米试验性蓄水期间石柱库区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9〕297号)的要求,抓紧完善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机制,发生重大灾(险)情立即上报,未发生灾(险)情实行每月10、20、30日旬报,确保信息及时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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