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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软件开发完成后,在市、县、乡三级13个试运行点进行测试运行,总结出经验材料,及时发现不足并进行修改完善,从而进一步全市推广。人口计生部门与软件开发公司具体负责师资培训。

  (四)正式运行阶段(8月21日-9月15日)

  实现全市人口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设施全部到位并安装运行,完成系统操作员的培训工作。

  (五)维护及升级阶段(9月16日后)

  由软件公司进行后期的维护及升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认识,把人口信息化工作作为2012年人口计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人口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责任,纳入绩效考评。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全员人口数据库覆盖率达95%、准确率达90%两个指标纳入14个设区市2012年绩效考评内容,强调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也将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建设按照职责分工纳入年度(党政线、计生线、部门线)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确保数据质量。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正常运行。县市区要落实对人口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将人口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经费纳入年度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建立稳定的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硬件配置到位,运行维护良好。

  (四)加强部门协调,做好信息共享。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充分利用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定期交换、完善和更新新婚、出生人口信息,通过实名登记信息交换,确保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人口信息质量。

  (五)定期督查抽查,狠抓工作落实。为保证人口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把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督查事项。通过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将人口信息的覆盖率、完整率、准确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信息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要加强人口信息化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结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进展,有针对性对不同应用层面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培养一支掌握信息应用、熟悉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市、县相关部门要相应配齐信息化工作人员,做好部门间人口信息的共建共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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