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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即日启用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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