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二○一一年度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表彰二○一一年度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杭经信法规〔2012〕373号)


各社会组织:
  2011年度市经信委各社会组织紧密围绕杭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在完善自身建设、积极开展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为我市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认真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杭州市担保业协会
  杭州市服装行业协会
  杭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杭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
  杭州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
  杭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杭州市市场营销协会
  杭州市工交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杭州市中小企业协会
  杭州老字号企业协会
  交通大学杭州校友会
  杭州市公众电子认证应用服务中心
  杭州市基础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二、先进个人
  杨 阳(杭州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王国耀(杭州市自动化行业协会)
  白 炘(杭州市保健品行业协会)
  潘建平(杭州市汽车行业协会)
  任东毛(杭州市丝绸行业协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