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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卓尼县恰盖水电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卓尼县恰盖水电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林资函〔2012〕350号)


卓尼县弘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关于卓尼县弘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恰盖水电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初审意见》(白林管资字〔2011〕215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审核如下:

  一、同意卓尼县恰盖水电站建设项目占用洮河林业局羊沙林场国有林地0.1391公顷(防护林地0.0400公顷、灌木林地0.0991公顷)。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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