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命名表彰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命名表彰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陕环发〔2012〕8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文明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环保中心工作,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弘扬陕西环保精神为动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做尚德重礼的陕西人”活动,扎实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环保行业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构建和谐陕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精神文明建设和环保中心工作取得了两促进、两发展、双丰收的显著成效。
  全系统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陕西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命名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等3个单位为陕西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等29个单位为陕西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
  依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环境保护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被命名为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和文明单位的单位,在本单位经费许可的情况下,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金。
  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单位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在推进我省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以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努力工作,为实现污染减排任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陕西省环保系统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陕西省环保系统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陕西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3个)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