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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7日

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省广电局、省财政厅)

  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省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200万农户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建设和验收工作(以下简称“户户通”工程),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等基本文化权益,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推动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借助市场、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建立“户户通”工程运营体系,科学、有序、全面推进“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

  (二)群众自愿、长期受益。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免费提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建立长效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农户长期受益。

  (三)统一标准、全面覆盖。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服务规范,按照“总体规划、整村推进”的工作方法,实现我省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面覆盖。

  (四)可控可管、安全运行。“户户通”工程只限在批准的服务区域内入户,确保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协调发展和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

  三、目标任务

  在全省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四位一体”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全覆盖、户户通。到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200万农户“户户通”工程安装建设任务,其中: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140万户;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6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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