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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12〕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事关民族长远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六部委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为继续保持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把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提升到与稳定低生育水平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为先导,以规范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为基础,以查处打击“两非”行为(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为抓手,以实行出生实名登记为突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落实工作举措,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水平,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在正常范围,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倡导活动。宣传教育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有效途径。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利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婚育观念,引导广大群众遵章守法,重点要做好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两非”行为。要加强领导层面的宣传倡导,向各级干部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克服同情心理和畏难情绪,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有关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坚决拒绝“两非”行为。

  (二)加大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力度。“两非”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要把查处“两非”案件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组建查处“两非”案件联合执法组,建立部门长效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单位、个体诊所的督查。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孕情消失倒查、群众有奖举报制度,扩大查处“两非”案源。要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要给予吊销执业资格、降级、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涉案的私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给予没收非法所得、从重经济处罚、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对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应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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