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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准予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准予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杭民发〔2010〕72号)


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筹):

  你们提交的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法人注册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具备社会团体法人条件,准予注册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你会登记后,应当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监督,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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