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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返还“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第一批)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函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返还“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第一批)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函
(鲁商务函字[2012]35号)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项目已于2011年12月31日全部结束,在与各中标企业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均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未发现有违约违规行为。根据协议约定,经与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协商,同意将履约保证金返还各中标企业(名单附后),希请尽快办理为盼。

  附件: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第一批)项目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
  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第一批)项目企业名单

  销售企业名单:

  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
  山东格力电器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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