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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局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局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市老龄工办,机关各处室,福企办、募办、慈总办、帮扶中心、信息中心、殡管所:

  市委十届十次全会于2011年8月4日-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决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全会作了题为《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把杭州社会文明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报告,并作总结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邵占维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了话,着重就当前经济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第99次局党委会议(杭民纪要〔2011〕9号)要求,现将局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各处室、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处室、单位全体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并尽可能请分管局领导参加。

  二、时间安排:

  8月-9月,各处室、单位进行学习和讨论,并对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的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0月,结合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对照检查全年工作,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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