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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公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奋斗目标和我市“全民健身、健康蚌埠”的群众体育发展战略要求,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和谐蚌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公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具有蚌埠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任务: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逐步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32%的平均水平。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农村居民、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监测标准》合格以上人数(除在校学生)比例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人数比例超过20%(国家指标),在校学生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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