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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通知

  到2015年,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中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相关人员培训2150人。经过培训和演练,使各级卫生应急人员的应急意识明显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使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得到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有所提高。
  (一)培训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人员200人。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包括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医疗、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100人,各类卫生应急队队长40人,省、市(县)级卫生应急专家20人和40人)。
  (二)培训省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150人。到2013年,完成30%;到2015年,完成100%。
  (三)培训市(县)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1800人。到2013年,完成50%;到2015年,完成100%。
  (四)普及社会公众卫生应急知识。以县(市)为单位,到2013年,覆盖率城市居民达到60%,农村居民达到40%;到2015年,覆盖率城市居民达到85%,农村居民达到65%。
  三、主要任务
  (一)培训体系建设。依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卫生应急分类培训演练基地。省卫生厅分别依托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和海南医学院建立省级卫生应急分类培训演练基地,主要承担省、市(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和师资培训演练。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托1-2个综合实力强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本辖区培训演练基地,负责培训当地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和承担社会公众宣传教育任务的师资。
  (二)培训内容和载体。根据卫生部制订的卫生应急培训教学大纲和编印的统一教材,开展卫生应急管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中毒事件处置、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卫生应急准备等方面的系统培训。
  (三)卫生应急人员培训。
  1、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人员。省卫生厅主要培训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及省级、市县级疾控、医疗急救、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人员,各类卫生应急队队长。5年内累计培训3个月。采取理论授课、考察交流和模拟演练等培训方式,通过系统培训,熟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政策法规,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理念和科学方法,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省级卫生应急技术骨干。省卫生厅重点培训省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省卫生应急专家库中的专家,以及市县卫生应急技术师资。每年至少培训2周,每支省卫生应急队伍至少实战演练1次。采取短期培训、进修和现场实战演练等方式,全面提升省级卫生应急技术骨干和市县师资的现场调查、处置和技术指导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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