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相关项目督导的函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相关项目督导的函
(琼卫妇社便函〔2011〕9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相关项目顺利开展,根据卫生部对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反馈情况,我厅拟定于2011年11-12月开展全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相关项目督导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项目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二)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
  (三)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五)新生儿遗传疾病和听力筛查(详见琼卫妇社〔2011〕45号的要求,已考核的市县此次不安排考核。)
  二、督导内容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重视程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执行机构资质和能力,项目执行进度、信息数据管理等。
  三、督导方式
  省卫生厅委托省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督导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现场考核结合的方式。
  (一)市县自查:各市县要在督导组到达前,根据自查表(详见附件3、4)要求完成本地区自查工作。并在督导组到达后提交自查评分表,以供督导组参考(确因时间紧未能及时完成自查工作的市县应在现场考核后3天内提交自查评分表)。
  (二)现场考核
  1.必查单位:县项目办
  2.抽查单位:每市县抽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1家,乡镇卫生院2家。
  四、考核安排
  督导考核分组及行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市县自查。请各市县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现场督导考核。督导考核组要对被考核市县进行反馈。填写《海南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相关项目督导情况反馈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县项目办保存,另一份省保健院基层指导科存底。
  (三)各组请于12月15日前完成本组项目督导,并于12月20日前将各市县督导总结,督导表以及情况反馈表各一份报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36689213,36689012(传真)
  邮 箱:bjy0898@163.com

  附件:
  1.海南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相关项目省级督导组名单及安排
  2.督导情况反馈表
  3.重大项目督导评估评分标准(自查表)
  4.基本项目督导评估评分标准(自查表、抽查表)(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1:
  海南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相关项目省级督导组名单及安排

  第一组:督导市县(海口、琼海、东方、澄迈、定安、白沙)
  组 长:吴桂珠  省卫生厅妇社处     处长
  副组长:吴维学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科长
  联络员:陈 翔  省卫生厅妇社处     科员
  组 员:李 超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科员
  劳海红  省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主任
  叶夕霞  省妇幼保健院儿保科   医师
  赵振东  省妇幼保健院筛查中心  技师
  第二组:督导市县(儋州、昌江、屯昌、保亭、琼中、乐东、洋浦)
  组 长:樊利春  省妇幼保健院      副院长
  副组长:孙少文  省妇幼保健院宣教科   副科长
  联络员:王菊香  省卫生厅妇社处     主任科员
  组 员:王 洁  省妇幼保健院筛查中心  主任
  汤成毅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科员
  何政波  省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主管医师
  黄 燕  省妇幼保健院儿保科   主治医师
  第三组:督导市县(三亚、文昌、五指山、万宁、陵水、临高)
  组 长:潘文利  省卫生厅妇社处      副处长
  副组长:曹 霞  省妇幼保健院信息科    科长
  联络员:卓怀精  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 科员
  组 员:黄翠敏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副科长
  麦冬兰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主治医师
  黄慈丹  省妇幼保健院筛查中心   副主任技师
  张春雨  省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医师

  附件1-2:
  考核行程安排

组别

被考核市县

考核时间

备注

联络人

第一组

东方

11月28-29日

28日住东方

李超13698931466

白沙

11月29-30日

29日住白沙

澄迈

11月30日-12月1日

30日住澄迈

琼海

12月1-2日

1日住琼海

定安

12月5-6日

5日住定安

海口

12月6-7日

 

第二组

屯昌

11月27-28日

27、28日住屯昌

孙少文13976238168

琼中

11月29-30日

29、30日住琼中

保亭

12月1-2日

12月1、2日住保亭

儋州

12月5-6日

5、6日住儋州

洋浦

12月7日

7日住洋浦

昌江

12月8-9日

8、9日住昌江

乐东

12月12-13日

12、13日住乐东

第三组

文昌

11月28日

28日住文昌

麦冬兰13322022633

万宁

11月29日

29日住万宁

陵水

11月30日

30日住陵水

三亚

12月1日

1日住三亚

五指山

12月2日

5日住五指山

临高

12月9日

6日住临高

注:具体到达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市县协助做好住宿安排。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