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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9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特别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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