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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沪教委基〔2012〕46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教技〔2012〕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1号)要求,为全面、真实掌握全市范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信息,实现全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卡全覆盖,构建上海市学生终身电子学籍卡应用平台,本市决定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建立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为每一位在籍学生发放上海市电子学生证(即电子学籍卡)。现将有关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立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成长信息记录、体质健康监测、帮困资助、教育经费保障、统计抽样、日常管理和政策决策等方面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持和应用管理服务。

  建立涵盖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基础教育学生信息库。信息库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学籍信息、学业评价、体质健康、参加社会实践等信息。

  基于学生信息库建设覆盖全市互联互通的市、区、校三级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平台主要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模块、成长记录模块、招生考试模块、体质健康模块、参加社会实践模块、帮困助学模块等。

  以学生信息库为基础面向全市中小学学生发放上海市电子学生证。上海市电子学生证作为本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身份的唯一辨识凭证。

  二、组织架构

  市教委成立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市级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教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各职能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级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小组设在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区县级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区县级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由区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各职能科室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县级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工作小组设在区县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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