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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7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陕西省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家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的总体目标,按照“城乡同治、标本兼治、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治理思路,把农村环境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抓好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点面结合,示范先行。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结合渭河污染防治,以渭河沿线县(市、区)为重点,同时选择陕南、陕北部分县城周边的镇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兼顾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重点旅游开发景区周边,重点整治人口密集、村镇集中、环境问题突出的“问题村”。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关中、陕北和陕南三大区域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自然界的自净和生物吸纳能力,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整治对策和措施,创建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模式。要区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合村并居等情况,合理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发挥最大作用。

  (三)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项目建设要与中、省重大区域规划相衔接,围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和扶贫开发等专项规划要求,整合各类涉农建设资金,统筹道路、供水、排水、沼气、卫生、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集中投入。

  (四)创新机制,确保成效。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广项目实施所需的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探索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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