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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此表统计内容为2011年度相关情况和数据。
  2.此表由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自查情况填列,并提报所在市县财政局(市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报送市[地]财政局)。
  3.收费情况栏次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1〕20号)规定的项目、标准核定应收费金额和实际收费金额填列。
  4.加“-”栏次不需要填列。
  5.“整改落实”一项填列本着“边整边改”的原则,针对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附件3
  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
  (市县财政局填报)

  编报单位:市(地)、县(市)财政局
  (公章)
项 目 数 量
  (户/人/份)
所占比重(%)金 额
  (万元)
整改落实备 注
辖区内事务所户数 --- 
事务所自查户数  -- 
辖区内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 --- 
执业质量存在问题总所  -1.……
  2.……
  3.……
 
分所  -1.……
  2.……
  3.……
 
名称不合规总所  -  
分所  -  
承揽业务低于指导价10%以下事务所户数  -  
审计(验)报告份数  -  
10%-30%事务所户数  -  
审计(验)报告份数  -  
30%以上事务所户数  -  
审计(验)报告份数  -  
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  -  
涉及的事务所户数  -  
未按要求进行业务报备审计(验)报告份数  -  
涉及的事务所户数  -  
股东或合伙人资质不合规股东或合伙人人数  -  
涉及的事务所户数  -  
出具审(验)报告份数 --- 
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不合规户数  -  
会计信息存在问题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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