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青浦区节能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6月13日是“低碳办公日”,通过在公共机构营造低碳办公氛围,倡导“低碳办公,从我做起”。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使用环保再生纸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机关示范带头作用。此项工作由区机管局负责,各镇、街道、一园三区配合。

  四、开展媒体宣传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报道。充分发挥我区《青浦报》、青浦电视台、区政府网站、电子科普屏幕、电子触摸屏、节能画廊等公共媒体的优势,积极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报道节能减排成果,营造良好的节能舆论氛围。此项工作由区科委(科协)、区文广局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节能宣传周期间在青浦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反映2012年节能周宣传主题的电视公益广告。此项工作由区文广局负责。

  在各镇、街道张贴宣传2012年节能周主题宣传画。此项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

  五、开展青少年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

  以 “青少年实践日”(6月11日)为契机,开展以“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和宣传活动。在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通过实地体验、征文、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强化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行为习惯。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团区委负责。

  六、开展低碳交通行动

  6月12日是“绿色城市日”,倡导公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鼓励市民群众出行乘坐公交、自行车、步行。在交通行业内,积极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此项工作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

  七、推行绿色消费

  6月14日是“绿色消费日”,通过贯彻执行“限塑令”、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加强绿色饭店和绿色宾馆建设、倡导公众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电措施和使用节能产品等措施,提倡“绿色消费”,鼓励市民群众转变消费观念和行为,选择绿色产品,节约资源能源。此项工作由区经委负责。

  八、制作节能宣传品和节能横幅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