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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水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处室季评结果与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干部调整交流挂钩,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内处室被评为(排名)第一的,处室负责人享有评先和获奖的优先权,季评均位于机关处室前列(按参评处室总数的20%)的处室负责人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年度内一次被评为末位的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两次被评为末位的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一般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因管理失职、领导工作不到位导致主管的处室在季评排序两次以上或两个以上主管处室为末位的,主管领导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不适合担任本职工作的主管领导,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议组织部门专门考核确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调整交流意见。

  (二)因违规违纪被专门机关(不含局机关)年度内查处的处室直接责任人,列为交流调整对象。

  (三)年度内机关季评均位于第一位的处室,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示范性服务窗口”称号;每次季评均位于机关季评前列(按参评处室总数的20%)的处室,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前述处室的主管领导在评先和奖励时享有优先权。连续两年以上季评均为机关第一的处室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任用。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季评排名前列和末位的处室名单。

  七、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对季评处室工作的组织领导,郑州市水务局成立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见附件)。办公室负责处室季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季评综合评价的分值项目情况的收集、确认、统计和排序工作;负责季评结果向局党委汇报并进行公示,将季评结果向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对违背季评工作原则和要求,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迟报等影响季评工作开展的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负责组织对季评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改进和提高等。

  (二)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季评处室工作,处室领导是本处室季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处室要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定期向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工作信息。防汛办和引黄办参加局内部季评,不参加全市季评工作,所有季评结果去掉防汛办和引黄办的排名后报市季评办登报公示,但防汛办和引黄办在局内部季评结果的应用参照其他处室执行。

  (三)局季评处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方案的要求,在新季度开始一周内组织开展对上个季度处室整体工作的评议,并按有关加分和扣分因素与机关评价结果一并汇总统计、排序、公示,经局领导同意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公示排序结果书面报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需要进行岗位交流的人员,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后提出交流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依法定程序实施岗位调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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