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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琼教高〔2012〕82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梯队的形成,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

  (一)本科教学团队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职务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如省级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省教育厅教改科研项目立项等。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自编有公开出版的教材。教材使用效果好,有一定使用面。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高职高专教学团队

  1、“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将学校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申报限额

  2012年评选14个省级教学团队,其中本科教学团队6个,高职教学团队8个。根据各校前几年评选情况、在校生数以及师资、办学层次、学科专业分布等情况,将各校推荐数额分配如下:

  海南大学         4个

  海南师范大学       3个

  海南医学院        2个

  琼州学院         2个

  三亚学院         1个

  海口经济学院       1个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3个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个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个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个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个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3个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1个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1个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1个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个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1个

  三、评选办法

  (一)各高校依照省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和申报限额,组织开展本校的推荐工作。

  (二)各高校于2012年6月18日前将推荐函和《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6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推荐表可登录海南省高等教育网(网址:http://www.hngjc.cn/)下载。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教学团队进行评审,确定省级教学团队。

  联系人:文攀,联系电话:65339364,E-mail:408597297@qq.com。

  附件:1、2012年海南省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本科)
  2、2012年海南省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高职高专)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海南省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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