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2〕109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建设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7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选项范围、条件以及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严格遴选,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所有项目均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发改、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如实上报。
  三、务请于10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提供全部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00M)报送省发改委(4份)和省财政厅(1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委托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