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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积极推进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工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五、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台帐”。将全市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登记备案,并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条件划分为符合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需进一步完善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以及暂时不具备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三类。即有电子文档,又有纸制台帐。全面掌握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为企业融资奠定坚实基础。
  (二)不定期召开银、企、保对接合作洽谈会。为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11〕96号文件精神,在保运行、促发展中为企业办实事,要不定期召开银、企、保对接合作洽谈会,切实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市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专项基金用于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鼓励他们积极与中小企业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四)做大做强担保行业。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七部委3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工信企业〔2010〕199号)精神,加强担保机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逐步完善担保体系建设。
  六、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应
  (一)做好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将工业企业所需的生产要素需求向有关部门反映,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全力推动工业生产要素的保障工作。同时,会同财政部门切实落实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进一步发挥生产性贴息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帮助我市的重点产业在面临市场整合的过程中渡过难关,跨越发展。
  (二)做好全市电网建设规划,满足工业项目用电需求。掌握全市工业项目建设布局,协调供电部门提前谋划,将电网建设项目与工业聚集区、重点搬迁企业的电力设施建设相配套,促使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做好工业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努力保障电力供应。跟踪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在电力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供电部门解决,保障工业项目在竣工时,电力能够供的上,用的上。了解全市重点发电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煤炭供应等困难和问题,促进正常生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促使电网安全可靠运行。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电力设施保护体系,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与培训,联合公安等部门,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保障全市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七、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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