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4、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上海市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该取消或调整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同时,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争取再取消或调整5%~10%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及时公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凡未纳入公布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行审批,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设立和行政审批权的规范行使。区分政府投资项目与企业投资项目,对不使用政府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以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批为突破口,梳理并取消一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征询事项,加快审批速度。规范前置性审批,改进前置审批方式,区工商分局和区经委负责牵头,按照“一口收件、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要求,实施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根据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全面予以落实,并争取有所突破。加强事后监管工作,切实改进行政审批后续管理。
  5、实施审批流程再造。以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程序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推动我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试行方案》(沪府办发[2009]11号)要求,由区建交委和区规土局两大主体牵头,对建设工程审批四大模块的审批流程作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在此基础上予以整合,编制从土地取得到竣工验收总流程,并将流程优化扩大到土地储备等各个环节,争取将建设项目审批时效再提高10%左右。搭建区审批协调和审批意见征询两个平台,审批协调平台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审批意见征询平台由模块主体单位牵头,各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并落实AB角制度。加强审批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坚持和完善“三同时”审批机制,建立健全文件流转、会签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集中会审、内部流转、同步办理,做到“能并的不串,能合的不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6、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加快推进我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打造闵行“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开展统一的审批管理、统一的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投资项目领域的网上并联审批。对行政审批各环节的基本要素和相应材料,逐步实现电子化、信息化,相应流程网上运行;开展网上查询、网上申报受理、网上咨询等工作;整合互联网、政务网和各职能条线专业网资源,推进网上申报、政务外网审批等全过程信息化,原则上数据库已有的数据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加强各职能部门内部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在区建交委系统率先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面上逐步推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