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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绍政发〔201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去年以来,全市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抓落实、保质量、建机制”的要求,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有13个现代农业综合区、47个主导产业示范区、11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列入省级创建点,103个现代农业园区列入市级创建点;15个省级示范区(精品园)和31个市级园区通过省、市验收并挂牌认定,还有一批园区已基本建成。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深入开展,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10〕30号)精神,通过综合考评,经研究,决定授予绍兴县、诸暨市、嵊州市为2011年度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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