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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闵府发[200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本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要求,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公共权力的透明行使,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透明分配,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坚持扩大民主,促进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平、公正,更好地推动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努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行政透明度
  以社会公众的合理需求为导向,加大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规划计划、重大公共政策以及公共服务方面的信息公开,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细化报送同级人大的本级预算草案,逐年扩大预算草案列示的款级科目。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扩大向同级人大报告财政预算的覆盖面,编制政府部门预算分报告,逐步实现部门预算全部报送同级人代会审议(涉及国家安全的部门除外)。探索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加快构建完整的财政信息库,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系统,为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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