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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达市府发[201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达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全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14%,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老年人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老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41%,90至99岁老人高龄补贴制度全面建立,百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高龄补贴786万元。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开始起步,社区养老逐步开展,机构养老稳步发展,老龄产业受到社会关注和参与。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全面进步,老年群众组织健康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优待制度逐步完善,老年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老龄工作战略地位明显提升,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活动中实现了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96.36万,占人口总数的14.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9.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54%。据测算,到201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20万左右,约占人口总数的17%,年均增加4.7万,年均递增0.58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15万,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5%。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将持续增长;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化,空巢化现象将日趋突出;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农村养老问题将日益突出。

  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未富先老”是我市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人口老龄化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对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发展老龄事业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偏低,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不健全,老龄服务市场发育不充分、供给不足,老龄事业发展在区域城乡之间仍不平衡、投入不足,老龄事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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