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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2〕1081号)


安康、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油茶产业发展,提高油茶供给能力,缓解食用植物油供需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油茶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977号)精神,现将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油茶产业建设总投资3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80万元。资金用于安康市汉滨区营造油茶示范林0.4万亩,汉中市南郑县营造油茶示范林0.4万亩。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好地方投资,协调项目建设相关条件,扎实做好油茶产业发展项目。
  三、油茶林示范基地建设必须使用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良种培育的苗木,在生产中要按分类和布局,有侧重地不断探索新品种、新技术、新标准、新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科技支撑。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建设,要依托林业科研院所、林业工作站、苗圃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大力推广油茶新品种和丰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油茶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集中力量推广普及已确定的优良品种和丰产关键技术。要加快新产品开发,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做到每个地区都要确定几个最适应、最高产的品种。
  五、严格按照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于8月底前报省发改委审批,实施方案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按合同办事。要严格油茶造林质量,确保投资效益。
  请据此尽快分解任务、下达投资,并将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报省发展革委和省林业厅备案。国家和省上将组织力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和检查监督。

  附件: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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