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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我区农田资源十分有限,更应增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档次,努力实现初级产品向终级产品转变,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转变,无品牌、少品牌向有品牌、多品牌转变。
  (四)加快促进农业资源利用由粗放型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闵行农业的重要功能在于保持生态平衡,是深度城市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要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广农业节本增效技术,发展循环农业,减少面源污染,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永续发展。
  (五)加快促进农业劳动者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
  据测算,我区发展都市农业需要一支规模约5000人的“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新生代职业农民队伍。应吸引和鼓励有志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农民来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区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和上海交大农生院作用,加强农业科技知识、操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能的培训教育。尽快使农民由单干型向组织型、由身份型向职业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
  (六)加快促进农民从自然散居向集中居住转变
  我区农民散居比较明显,有1400多个自然村,生活方式仍比较落后。第三方评估显示,就业年龄段农民迫切希望改变在农村单调、沉闷、相对闭塞的生活状态。要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基础上,依法有序推进征地动迁、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和农民宅基地置换,逐步实现农民集中居住。
  (七)加快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由粗放经营向专业化物业经营转变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背景下,发展物业经济是主流趋势。我区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从事物业出租,但目前经营模式粗放。应大力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向专业化物业经营方向发展,指导、规范集体经济出租行为;采取村企挂钩、结对帮扶等措施,增加薄弱村收入,鼓励其投资物业经济,增强造血功能;支持集体经济对物业设施改造升级,继续推进并完善经营性物业回购,积极探索公共租赁房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支持村集体经济进行物业开发,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五、“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发展要坚持“补偿、反哺、共享”的总体原则,着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着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着力加强农业生产监管、着力推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项重点工作。
  (一)着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围绕“十二五”期末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3:1的目标,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保障性收入五个方面,着力提高农业地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保障性收入,着力增加城市化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保障性收入,争取每年使全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
  一是大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持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建设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意向调查,提高就业服务有效性。鼓励农民参加涉农学历教育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给予社保费补贴,引导企业聘用本地农民。给予农业就业补贴,提高农民农业就业收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区工商联、区侨联、区国(集)资委等,鼓励和引导非公企业、国有企业、园区、发达镇、发达村等与基本农田地区和水源保护区经济薄弱村结对,开展就业帮扶活动,为基本农田地区和水源保护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区政府和有基本农田的镇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优先使用基本农田地区和水源保护区农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提高村级农业综合服务人员收入。降低准入成本,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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