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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创新与示范。推进污染物排放消减、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生态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示范。推进建筑渣土、餐厨垃圾、树枝秸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示范。推进生活垃圾分捡、分装、回收处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推进水环境治理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八)加快人才聚集,建设人才高地
  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依托,以建设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契机,按照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人才引进与岗位培养并举、创新人才与创业人才相容,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相济的原则,加快建设人才高地。
  1、多渠道加快人才培养。岗位培养人才。引导和鼓励企业组织团队加强自主研发,加强职工培训,岗位培养人才,建设一支“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队伍。联合培养人才。协调高校、研究院所,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和人才需求,定向培养人才。鼓励企校合作,通过大学生和教师到企业参与企业研发、大学生企业见习等形式,联合培养人才。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建设,大胆探索硕士后工作站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人才柔性流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企业,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体系,解决技术难题,研制创新产品。鼓励企业选派技术人才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接受继续教育、参加研究工作,或兼职教学。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
  2、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施政策聚焦、服务聚焦,结合推进上海紫竹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孵化器、加速器发展,结合国家战略产业发展,继续推进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重点引进一批国家“千人计划”创业型和创新型人才,加快建设以紫竹园区为核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3、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发展的政策。加大对人才研发创新、科技创业的扶持力度,落实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技术入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加强人才服务。完善人才招聘、人事外包、人才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完善法律、咨询、市场开拓等“公共秘书”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健康卫士”、“管家式”服务等特色服务。优化人才安居环境。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使高端人才能体面工作、体面生活。优化综合生活配套环境,使人才工作在闵行、生活在闵行、消费在闵行。切实解决引进人才的户口落地、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切身利益问题,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将闵行区构筑成海内外优秀人才向往的创业佳园、安居乐园。
  (九)提高科普能力,营造创新氛围
  1、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加快航天博物馆和航天科普公园建设,“十二五”期间建成2-3个专业的科普场馆,建成5-10个国家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完善电子科普画廊、科普触摸屏的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加强以村(居)委为单位的科普活动屋建设。建成科普资源信息化共享平台。
  2、创新科普活动形式。加强科学作品创作,开辟2-3条科普旅游线路。切实创新科技节、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科普活动内容,坚持并完善科普下乡、科普进社区形式,真正使科普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群众科学素质,公众科学素养达标率全市领先。
  3、丰富科普传播手段。科学普及是科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科普方式的基础上,要与时俱进地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新方式开展工作。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在原有的图书、报刊、电台、电视台的基础上,加大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宣传。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扶持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服务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建立科研与科普的联动机制,强化对非涉密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及其它公众关注的科技成果的宣传。
  六、“十二五”科技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科技工作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在以往工作中建立的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三区联动”联席会议、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等领导机制的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部市合作、市区联动,争取国家、上海市科技布局向我区倾斜,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闵行工作的支持。细化实施项目。坚持在推进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形成的重点工程推进机制,将“十二五”期间科技任务细化成若干重大工程、实施项目,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圆满完成“十二五”科技工作的各项任务。建立推进机制。加强协调,增强部门间配合,充分调动镇、街道、园区、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基础作用和主体作用。加强跟踪,实行季报、年报,跟踪督促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加强考核引导,增加对科技工作的考核比重,调动各方面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保证科技投入,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引导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在确保科技事业费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的同时,逐年增加技术研发补贴、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普、科技示范、科技交流等科技专项和政策性资金的投入,使本级科技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逐步达到9%。发挥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作用。发挥区财政科技政策性资金和科技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不断增加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要高于销售收入的3-6%,企业整体科技投入达到销售收入2%以上。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和完善事前资助、事后补贴、风险补偿、参股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创业投入体系。区贷款担保基金向科技企业、科技项目倾斜,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三)增强科技政策有效性,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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