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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淮南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制定扩大文化产品进出口的相关支持政策,指导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组织举办大型文化产业经贸宣传、推广、对接活动。

  市发改委: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利用国外贷款;简化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将对外贸易列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规划;编制重要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扩大利用境内市外资金;配合做好服务贸易工作。

  市经信委:促进创新型企业及我市技术、产品、项目“走出去”,引导我市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市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招商引资、“走出去”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做好相应的协调、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政策,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对经贸活动、基地建设、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政策倾斜,提升财政资金引导效果。

  市农委: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应用技术,推动出口农产品结构调整,引导农产品企业参加各类外经贸活动,全面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和综合竞争力。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制订全市建筑业企业(含科研院所)“走出去”发展规划,研究出台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措施和意见;负责建筑类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初审。

  市统计局:及时搜集整理并提供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基本统计数据,并会同市有关部门跟踪研究国际市场形势变化,及时提供相关预测分析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对投资金额大、附加值高、出口导向型的项目用地提前介入了解需求,对重大项目用地实行快速推进机制。

  市台办:开展各类对台经贸活动,加快对台经贸交流、合作,积极协调解决台资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市外办:加大支持我市对外经贸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办理经贸往来出入境手续,推动更多企业走出去。

  市林业局:拓展林业对外合作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和“走出去”力度,积极培育林业新兴战略产业、品牌,发展壮大林业龙头企业,组织引导林业企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林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市供销社:扩大供销系统对外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支持供销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出口农产品品质与结构,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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