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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本区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发展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本区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发展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2012〕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江区产业园区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本区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
产业园区发展管理的实施意见

  产业园区是我区重要的经济发展载体,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产业园区的健康快速发展,科学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园区优化发展和能级提升,进一步打造先进产业集聚区,确保全面实现我区工业经济各项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效落实区“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立足我区产业基础,围绕建设一流产业园区的工作主线,加强政策引导,以市场运作为主体,进一步加强园区管理,着力推进松江工业区升级工作,充分利用张江高新区扩区所带来的效应。努力把各类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合,力争形成我区现代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以“2+1+5”为发展重点,其中“2”是指“两规合一”保留的松江工业区(含新桥分区、车墩分区、中山工业园、科技园区、石湖荡工业园、上海国际中小企业城)和松江经济开发区(含泗泾镇高新技术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松江工业区洞泾分区)两个市级园区,“1”是指张江高新区漕河泾松江园等扩区范围,“5”是指叶榭、泖港、新浜、佘山及永丰五个已开发形成的产业集中发展区。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区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总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园区达到10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的产业园区达到4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6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达到2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的产业园区1个以上。争取经过几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较强的产业园区,全区产业园区单位土地利润和税收实现翻番,即实现“经济倍增”计划。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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